购房户在位于花园路黄河路交叉口的新华保险公司门前挂条幅以示抗议
近日,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成立九周年之际,有署名“新华吉利苑项目全体购房户”的网友在人民网河南频道“百姓声音”栏目发帖称,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打着为员工解决住房的幌子搞团购房,100多位购房户在缴纳了50%的房款两年之后,等来的却是一栋“烂尾楼”。对此,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回应称:该贴为购房户单方发布,其内容与事实存在较大出入。本网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保险公司、中介公司合唱“团购房”双簧
“我们把辛辛苦苦赚的钱都已经交了两年了,住不上房子,钱打了水漂,甚至连出来解释的人都找不到。”4月11日,无奈的购房户们在位于花园路黄河路交叉口的新华保险公司门前挂起条幅以示抗议,后被新华保险的保安强行拆掉。
据购房户们介绍,2007年,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与郑州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南省对外建设工程公司三方签订了《商品房定向开发协议》,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作为团购方负责组织其内部员工、员工亲属、朋友、客户等团购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处的“阳光名仕广场”2#楼项目商品房,并命名为“新华吉利苑”。
新华保险于当年12月份专门组织购房户在其省分公司会议厅召开了有开发商、建筑商等参加的“购房动员大会”,省分公司领导当场承诺此商品房项目手续齐全,无任何问题,并通知购房户缴纳了1万元订房款,开具了加盖有“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房筹备组”公章字样的收据。
购房户张先生告诉记者,此时该项目楼盘还是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开发迹象。但大家出于对新华保险公司的信任,最终有156人报名并各自缴纳了1万元订房款,当时房屋以均价3150元每平方米发售。
为了规避保监局的监管,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委托中介机构河南福家置业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新华吉利苑”住宅楼房产业务。2008年5月,河南福家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与购房者签订了“订房协议书”,同时收取了50%首付购房款,“订房协议书”对户型、面积、价款等内容初步进行了约定并承诺2009年12月31日交房。
之后,河南福家置业有限公司将与其正式签订协议的140户购房者共计1551.8970万元购房款分七次预付给了郑州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2008年12月24日,福家置业与开发商办理了该项目团购房业务交接,收取中介费92万余元后宣布退出。
项目停工两年不封顶购房者遭多方扯皮
2008年9月,“新华吉利苑”项目开始建设施工,记者在“阳光名仕广场”2#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看到,该项目合同开工日期为2008年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记者注意到,该证发证日期为2008年2月2日,而其“注意事项”第四条规定:本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以此推算,该证的法定有效时间是2008年2月—5月,对于为何逾期4个月开工的原因,购房户王女士给出了这样的答案:“5月份是我们签订协议并缴纳50%首付款的时间,开发商宁愿让证件逾期作废,也要等到我们大伙的钱!”
2009年10月,开工建设了一年的“阳光名仕广场”2#楼项目在24层主体完工还未封顶的情况下突然停工。两个月后,有购房者接到新华保险方面电话通知,要求在三天之内将剩余全部房款缴纳,否则后果自负。而对于工程项目停工的原因,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委托的律师在经过调查后给出了以下的结论:“郑州阳光地产本身实力不强且资金紧张,在收到专项购房款后,将部分购房款项用于前期拆迁费用,致使建房资金不足,工程进展缓慢。”
自从项目停工后,无助的购房户们便与新华保险、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展开了漫长的谈判协商。在数次的协商会谈录音中,记者听到了来自各方的声音——
新华保险公司:我们本来是想做个好事,但不能出面收钱,所以才委托中介公司(福家置业)办理业务。
福家置业:谁收你们(购房户)的钱了?咱们又不认识,你们怎么可能交给我们钱呢?谁让你们交钱的你找谁去!
开发商:没有跟我们签协议的,目前很难处理解决。
对此,购房户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气愤,纷纷质疑:当初新华保险为什么要选择一个没有实力的开发商进行合作?又为何选择福家置业作为中介并签协议收取购房款?究竟谁在表演“空手道”?
停工2年的“新华吉利苑”项目
新华保险“不务正业”早有前科
作为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为何搞起了团购房的经营,还冒出个“住房筹备组”的部门?
有知情人士爆料称,新华保险公司违规倒售商品房,合伙欺诈购房人的行为早有先例。在此项目之前,新华保险就曾以团购房名义组织200人,每户收取订金1万元团购了位居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金水路交叉口东南侧的“金色年华”小区“富贵苑”商品房项目,后因土地涨价开发商违约,双倍返还订金400万元。然而,作为购房业主的新华保险公司员工很多并没有退订金,而客户购房者每户订金只退了4千元。知情人告诉记者,仅此一项,新华保险就不当得利高达140万元。
记者拿到的一份当时团购“富贵苑”收据显示,在这次团购中,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就已经成立了“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房筹备组”,并也在购房款收据上加盖该筹备组公章。“现在看来,这个筹备组收钱是否合法,公章是否存在造假,这一切都让人怀疑。真没想到新华保险竟利用广泛的客户源及客户的信任,搞起了团购房中介这第二职业,不但不务正业,还从中牟取暴利!”采访中,一购房户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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