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5年的沉寂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湖北侧的岱海人家休闲俱乐部(下称“岱海人家”)重新喧闹起来。
4月5日下午,“岱海人家”闲置多年的15栋别墅重新进行内部装修。与此同时,新规划的“京能集团培训中心仿真机培训楼”在别墅区最北端开始动工。
在施工现场记者看到,挖掘机挖开的众多地基深坑浸满了水,空旷的别墅区里,水滩与芦苇焚烧后留下的黑色印迹随处可见。别墅区向南约1公里就是内蒙古三大内陆湖之一的岱海湖。
占地200余亩的“岱海人家”,建成于2006年,由内蒙古岱海保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岱海建发”)投资,位置正好居于岱海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
蹊跷的是,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相关规定,2005年尚属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范围的上述地块,如何会建起15栋别墅?而时隔多年,别墅并未取缔,却又开始了新项目的建设。
4月5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专程前往内蒙古凉城县调查。
15栋别墅的前世今生
从凉城县县城出发,沿着102省道向东北前行约15公里,在三苏木乡附近依次分布着岱海旅游中心、岱海温泉酒店、岱海温泉城等旅游服务设施。由15幢独栋别墅组成的“岱海人家”也位于这个旅游度假区范围。
上述旅游配套项目均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能集团”)旗下的岱海建发投资建设。在岱海湖的南侧,京能集团的另一个主业项目——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岱海电厂”)与岱海旅游度假区隔湖相望。
作为京能集团控股的两家公司,岱海电厂与岱海建发每年对凉城县的财政贡献率超过50%,当之无愧成为凉城县的龙头与支柱,当地政府也对两家公司给予了全力支持。
岱海电厂2003年开工建设,岱海建发次年成立。两家公司的落地后来被许多媒体称为“岱海模式”。而这个模式的核心是,京能集团建设电厂的同时实施了岱海区域旅游开发,将能源产业与生态旅游“捆绑”发展,才得以快速带动岱海旅游业的兴起。
岱海建发总经理工作部部长杨麒表示:“发展岱海旅游业是当年建电厂的附加条件,我们作为旅游项目实施单位,每年至少为此亏损3000多万。”
《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岱海建发由京能集团、岱海电厂及凉城县环海公司三方组建,其中控股方京能集团出资2亿元,持股52.6%。代表凉城县政府的出资方环海公司以滑雪场、文化苑、温泉城、岱海人家四宗土地折价3456万元入股,持股9%。
“2005年动工兴建的‘岱海人家’,15栋别墅一共投入了6000余万,最初启用了其中的9栋,准备做分时度假。但2007、2008两年赔得一塌糊涂,就停了下来,思考新的方向。”杨麒向记者介绍当时的情况。
凉城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却有不同说法:“当年好像是要建高尔夫项目,但由于没有获批,所以建了别墅就放下了。”
元山子大队东永乐村位于别墅区对面,当年因占地问题与岱海建发有过接触的村支部书记穆云娃记得,当年岱海建发准备建200栋别墅,占地规模1000多亩,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没建那么多。
出于盘活闲置资产的考虑,岱海建发在别墅区闲置多年之后,终于有了下一步的处置办法——投资9000万元将原有的15栋别墅重新装修,建成15栋单体宿舍,并新建仿真机培训楼一栋,作为京能集团培训中心。
记者采访期间,仿真机培训楼已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施工建设。
湿地玄机
作为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岱海湿地同时也被纳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曾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2007年9月1日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中,亦有类似表述。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中心主任张宏表示:“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除军事国防所需,绝对不允许建设任何项目。”
“岱海人家”是否踏入了“雷区”?
“肯定是合法的!”岱海建发杨麒部长语气坚决,“原来应该是湿地保护区,当年政府做了很多工作,好像用其他地方进行了置换。”
杨麒所说的“合法”是指岱海建发取得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15栋别墅都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
岱海建发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显示,这本“凉国用(2005)字第110号”证书办理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土地用途为旅游用地(建设用地的一种),面积133334平米。
凉城县国土资源局刘副局长也颇为肯定,“当年已对岱海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了调整,上述用地已不在湿地范围之内”。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的内政字(2007)280号批复中,记者看到“同意你市调整岱海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三道河区的部分区段……其中核心区减少0.3平方公里……”等内容。
作为湿地管理部门,凉城县岱海湿地保护管理局局长赵建慧也承认别墅建在湿地上不合适。他向记者证实:“原来县环保局分管湿地保护的工作,手续是由环保局具体办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调整范围就是‘岱海人家’所处的核心区。”
令记者不解的是,2007年11月26日才下文批复,但项目却在两年前就已动工建设,而岱海建发也在两年前就拿到了凉城县土地部门发放的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毋庸置疑,“岱海人家”踏入了“雷区”。但当年为何没有被叫停,反而办理了土地证?凉城县国土部门没有作出解释。
“两年的‘时差’明显是‘先上车后买票’。” 某知情人一语道破。
别墅之辩
是否为别墅?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凉城县政府主管国土的副县长张国斌却给出了“不是别墅,是旅馆”的说法。
而记者在岱海建发、凉城县国土资源局及元山子大队东永乐村的采访中,并未听到任何一方对别墅本身存有异议。
虽然国家至今没有出台正式的“别墅”界定标准,但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叫停别墅用地之后,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曾表示:别墅现在还是指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李海洋亦有过“独门独户独院,占地面积相当大,容积率非常低”的概述。
200余亩的土地上,“岱海人家”15栋两层独门独院建筑散落四周,建筑面积均在300平米左右,这些特征无疑全部指向了“别墅”。
在岱海湿地保护管理局,“岱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也特别标明了“代码7.1.5”为新建别墅。
记者在当年“岱海人家”的土地审批原始档案中发现,2005年4月6日,凉城县人民政府在给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关于对凉城县岱海人家休闲俱乐部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情况说明”中,“不建设高标准的休闲别墅”的内容赫然在上。
张国斌副县长对此没有回应,只是仍然否认别墅一说。
“保护区范围面积302平方公里,湖面面积78平方公里,除去耕地、村庄等,湿地保护面积130平方公里”,这是最新的岱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数据。而早前,岱海湖面积最大时曾达200平方公里。
“岱海人家”南侧的一处院子里,来自山西大同的岱海渔场工作人员手指院外的大树喟叹:“2006年湖水就在树下,水深达17米,现在仅5年时间,退水近千米,最深处降至10米左右。”
面对湿地乱象,赵建慧局长直言“有参会权而没决策权”。“在2008年成立湿地保护管理局前,湿地保护先后由滩涂办、环保局负责,而芦苇公司与渔场又归农业局下属,所以留下很多问题,想管没法管!”赵建慧颇为无奈。
湿地是地球上三大生态系统之一,被称为“地球之肾”,对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湿地的大肆破环,将会造成水质下降、水资源减少甚至枯竭。
在元山子大队东永乐村,支部书记穆云娃刚刚被县里叫去谈岱海建发新征土地的事情。他告诉记者:“这次要在别墅附近新征800多亩,以补齐原来1000亩的数字,耕地、滩地(湿地)都有,具体做什么就不清楚了。”
面对湿地破坏、湖面萎缩的现状,许多凉城人开始担忧,“没了岱海湖,凉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