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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解释权”近年来虽屡遭诟病,但许多商家仍然将其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近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大润发超市调换台灯并要求厂家注明换货日期,以便重新计算商品三包期时,被超市工作人员以“最终解释权”拒绝。市消协相关人士表示,超市此举涉嫌违规,消费者可向消协或工商执法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换货后三包期竟然延续

  3月19日,市民李先生在市区大润发超市里,购买了一款名为“易名立”的简易式台灯,售货员表示,这款台灯的三包期为3个月,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提供退换货保障。李先生回家使用半个月后,发现台灯的开关按键有些失灵,几天后,这款台灯的开关彻底卡死,无法继续使用,好在当初购物的超市小票仍在,李先生便决定更换一台。

  4月16日,李先生来到大润发超市服务台,咨询客服人员后得知,可以直接拿着台灯到三楼卖场,找售货员调换。经售货员现场检查,确认是台灯质量问题,对方很爽快地答应调换,在当面测试后,售货员为李先生更换了一台同款台灯。更换结束后,当售货员转身离开时,李先生突然想到,商品换货后,三包期应该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便要求售货员在当初的超市小票上注明换货日期,没想到对方竟然一口回绝,并表示:“换货后三包期延续,即从首次购买之日计算。”吃了“闭门羹”的李先生随后来到超市服务台,找客服人员讨说法,但对方的回答与销售员如出一辙,并表示这是超市的规定,随即便不予理睬。

  涉嫌违规消费者可投诉

  按照李先生的反映,记者昨日以普通顾客的身份,来到大润发超市服务台,咨询商品退换货手续,得到的回答与李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一致。为了弄清其他超市的态度,记者随即又拨打了苏果超市通灌路店以及乐天玛特通灌路店的客服电话,表示自己购买的台灯出现了质量问题,并询问如果换货后,三包期如何计算。结果两家超市均表示,换货后,顾客可凭当初购物发票或小票,到服务台注明更换日期并盖章确认,三包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针对大润发超市的处理方法,记者联系了市消协人士。该人士表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按照这一规定,李先生及遇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向工商执法部门反映情况,由执法人员依法处理,督促商家进行改正。

  消协人士表示,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投诉,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原始材料,包括收据、发票、三包凭证等,同时要将各种相关售后服务条件咨询清楚,购买后还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这些资料以及记录,千万别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来源:千龙网   责编:陈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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