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南昌市第三医院大门被封堵(今视网友供图)
今视网4月21日南昌讯(记者李健)4月20日,南昌市第三医院发生一起病人死亡事件,家住洪城路的47岁男子邓某在该院进行胃镜检查不幸死亡。
4月20日晚22时许,记者接到网友爆料后迅速赶往南昌市第三医院。在南昌市第三医院门口记者看见,邓某家属约20余人用花圈、横幅等物品封锁了该院位于站前西路的大门,仅留下可供1人出入的缝隙。死者的遗体则停放在据大门十余米处的急诊医学部大厅内。家属在遗体旁焚烧了大量纸钱,急诊门诊内烟雾弥漫。记者随即拨打第三医院院办、宣传科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2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南昌市第三医院。该院医务科副科长马李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马李军介绍,死者邓重全,男性,47岁。20日上午,邓某因胃不舒服,在其子的陪同下来到南昌市第三医院做胃镜检查。医院按照惯例对其进行了相关检查,并未发现其有任何胃镜禁忌症。11时左右,邓某进入胃镜室,服用了胃镜胶并接受了1%丁卡因的表面麻醉。在医生正要对其进行胃镜检查时,现场的护士发现邓某开始抽搐,医生随即对其展开抢救,并通知ICU、心内科等部门专家进行支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邓某仍未能被抢救过来。
马李军介绍说,事件发生后,院方对此十分重视,向死者家属提供了进行尸检、申请司法鉴定或者医疗鉴定的建议,并提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家属对尸检、司法鉴定或医疗鉴定均表示放弃,并提出了200万元(后降至80万元)的赔偿要求。当日下午3点左右,死者家属开始用花圈、横幅等物品封锁医院大门,据马李军称“这正是双方约定好进行协商的时间”。
对于邓某的确切死因,马李军表示无法判断。该院通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初步判定死因可能为心源性猝死。对于是由何种原因引起的,马李军称丁卡因过敏或是一种可能,但没有经过权威部门鉴定,无法给出准确说法。
对于目前邓某家属封锁医院大门的举动,马李军表示可以理解,但无法接受。他表示院方仍愿意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希望死者家属接受尸检或司法鉴定。如遇实在无法沟通协商的情况,希望家属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随后,记者在该院大门口采访了死者的弟弟邓重贵。据他介绍,其兄邓重全下岗后一直骑三轮车给人送货,也没什么遗传病史或家族病史。20日上午,邓重全因胃不舒服,在其子的陪同下来南昌市第三医院做胃镜检查,谁知进入胃镜室一、两分钟后即被告知“人不行了”,不到十分钟就死亡。邓重贵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主治医生跑掉,没有对人进行抢救”,对于死者家属医院也“没人理睬、没人解释”,更不存在“提供尸检、司法鉴定或者医疗鉴定的建议”这回事。邓重贵称院方在协商中“承认是医疗事故,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答应给予22万元的赔偿,这与家属的要求相差甚远。“他(死者邓重全)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而且他才47岁,我们要80万一点也不过分,80万在南昌市连一套房子都买不了。”邓重贵告诉记者。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来南昌市第三医院就诊的病人对邓家人封堵大门的做法表示不满,都表示“可以理解”,但不赞成。记者注意到,邓家人对群众反应均选择了回避,只是表示“院方不出来谈,没办法,只能一直这样堵下去”。
记者离开南昌市第三医院时,大门口仍有三十余人聚集。截止记者发稿之时,事件仍无任何最新进展消息。
律师说法
记者就该事件采访了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的刘行律师。他告诉记者,这种医疗纠纷一般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对于赔偿事宜可适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应按照法律规定对具体金额进行核算。
背景资料
【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始建于1917年,前身是法国教会医院--圣类思医院,1951年省政府接管,更名"省立人民医院",后几经更名,现为江西省乳腺疾病专科医院。
名词解释
【心源性猝死】是指由于心脏病发作而导致的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多数作者主张定为1小时,但也有人将发病后24小时内死亡者也归入猝死之列。各种心脏病都可导致猝死,但心脏病的猝死中一半以上为冠心病所引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