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宋女士向本报反映,3月末,她在哈尔滨月星国际家具广场A馆一楼“凯迪威”专柜购买了一个电视柜、两个茶几,共花费7600元,她当场支付了全款。
4月2日,厂家将家具送货上门,当场拆包,宋女士发现,电视柜的表面有严重色差,其中一个茶几侧面有起皮现象,茶几的桌面与桌腿连接处有多处划痕,她拒绝签收,并要求厂家将家具拉回。就在她与厂家电话沟通时,送货工人转身离开。
接下来的20多天里,宋女士连续五次找到“凯迪威”厂家进行协商,该厂的曹经理表示,该品牌家具都是从外地运到哈市,运输过程中出现磕碰而造成家具损伤是他无法预测的,所以在他的权限范围内可以为宋调换货品,但仍然无法保证调换的物品在开包验货前无损伤。而宋女士表示对该品牌的信誉产生怀疑,坚持要求退货。
《哈尔滨市家具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木家具断榫、变形、结构松动、木料生虫;家具出现明显的油漆脱落,影响外观的……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0日之内,可以选择修理、更换、退货。……消费者选择退货时,经营者应当给予退货,并按商品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款。
道里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宋女士要求退货,商家应无条件退货,“只换不退”是不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