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孕婴童商务网(yyt360.com)了解,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41家企业生产的41种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GB 2312-1980、《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第一部分:体系结构与基本多文种平面》GB 13000.1-1993、《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的扩充》GB 18030-2000、《信息技术 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6点阵字型》GB 5199-2001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产品的外观结构、电源适应能力、字符集、字型、对地泄漏电流、抗电强度、接地电阻、辐射骚扰、电源端子传导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工作温度下限、储存温度下限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2种产品的一些质量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主要集中在辐射骚扰、电源端子传导骚扰、字型等指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