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网友沈先生给人民网家电频道打来电话称,家中2009年5月购买的东芝40ZF500C液晶电视,从今年1月18日起,电视开机时,左边10公分宽的屏幕会被不同颜色的竖线条占满,闪动一段时间后,最后就会变成两条细线,且在关机前不会消失。当天,沈先生立刻与客服人员取得联系。38天后的2月25日,东芝售后维修部给出了“换屏”的答复。沈先生大为不满。(人民网3月3日报道)
2008年9月,日立、松下两大巨头因屏幕存在“竖线”问题,相继在日本发布32英寸液晶电视召回公告,日立决定对其W32L-H8000、W32L-HR8000、W32L-H9000、W32L-HR9000等4款彩电采取免费检修召回措施;松下决定对其TH-32LX600一款32英寸液晶电视采取免费检修,更换零部件召回措施。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缺陷产品追究机制还比较落后,因此,国际品牌在召回政策上,往往对中国消费者和国外消费者采取了差别化规定,这种“厚此薄彼”的不同待遇,导致国内消费者所产生的不满情绪,超过了由问题产品质量缺陷带来的不满。
从长期发展来看,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更看重售后服务情况。售后服务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随着信息分享速度的加快,以及消费者维权听证会等新维权形式的出现,售后服务的好坏甚至关系到了企业的成败。企业的竞争很多时候是体现在服务竞争上。同为外资品牌,三星、索尼等早就采取一系列举措,如延长保修期、系统售后服务搭建等方法,加大企业在售后服务方面的竞争力度。
长久以来,日本家用电器给中国消费者留下的,是技术领先、品牌过硬的印象。消费者之所以购买东芝的产品,正是因为看好它的品牌和服务。产品质量频现问题、售后处理不及时,久而久之就会破坏了东芝品牌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企业只有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自身进步,才能取得良性发展的目标。否则,企业形象如遭到破坏,何谈各种市场战略?
由此,笔者认为,当厂家知道自己的液晶电视存在缺陷时,不仅是要承担维修责任,更应该在重大缺陷面前,采取召回的做法,以挽回消费者的心。
小资料:事情原委
3月3日,本网报道了沈先生家中东芝40ZF500C液晶电视出现“竖线”,不满售后换屏解决处理一文。3月10日,沈先生称,东芝方面未与他有任何联络。当天,记者与东芝客服取得联系。3月11日,东芝客户服务部来电说,东芝愿陪沈先生一同去消协,东芝会执行消协的处理办法。对此,沈先生表示,液晶电视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该解决,而不是推给第三方处理。
(网友无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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