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百余户业主因相信房产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证而上当
房产局承认当时管理不规范,也承认给购房者造成了误导
核心提示
濮阳市颐和银座的100余名业主碰到了这样一件蹊跷事:购买楼房时,明明看到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没想到购买入住5年多,办理房产证时却得知只能按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濮阳颐和银座的开发企业负责人称,小区土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性质,无法按出让手续办理商品房证件。房产局一副局长承认这是由当时的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也承认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误导。
缘起:购房后迟迟办不了证
据濮阳市颐和银座的业主杨燕介绍,2005年10月26日,她在看罢濮阳市广宇建设集团的售房宣传单和由濮阳市房产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分两次交清了全部房款,以每平方米1816元的市场价购买了颐和银座一单元4楼东户的房屋,面积为140平方米。2006年底房子交工时,她发现该小区楼房面积均在140平方米至207平方米,7个单元有120余户业主。
杨燕说,开发商原来承诺短期内给办理房产证,但她2007年年初入住后,房产证一直未办。三年前,开发商突然向业主收取契税。大家经多方咨询得知,该小区未通过质监部门验收,更未在房产局办理备案手续,收取契税属违法。于是,不少业主拒绝交纳契税。
怪事:商品房忽然变成经适房
今年3月底,开发商在小区张贴了致业主的一封信,信上明确说,小区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如果按现在的政策进行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查,部分业主的房屋要收回。经多方协调,决定按过去的政策办理房产证,要经过评估后才能办理经济适用房手续。
后来,开发商让业主在无任何打印文字的合同上签字。对此,不少业主感到上当了,纷纷拿着开发商当初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出质疑。开发商答复说,如果拖延下去,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无奈之下,业主们联合签名,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们购买时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800元至2400多元,属全市最高。同期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均不超过1000元。经济适用房的面积都是60~90平方米,我们小区的房子大都在140平方米以上。”杨燕说,业主是看了房产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按市场价买的房。如果改为经济适用房性质,今后房屋出售时要交纳数额不菲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官方: 当时管理不规范
该小区开发企业濮阳市广宇建设集团负责人说,小区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只能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关于房产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他们愿意接受调查。
濮阳市房产局副局长刘金仲说,颐和银座小区的土地确属划拨性质,应属经济适用房范围。经济适用房应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销售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等环节。因当时不规范,企业未按规定走这些程序,而是以市场价面向社会公开销售。这是由当时的管理不规范造成的。至于房产局为企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事,是因为当时为开发企业颁发的证件多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误导。但是,这个小区的房子要变更为商品房性质根本无法实现。
政策: “经改商”要补交钱
记者查询得知,去年4月底,国家住建部公布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完全取得产权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将经济适用房转变为商品房,必须住满5年再进行更名交易,并补交契税和土地出让款。
“经济适用房改商品房,超出核准面积的要补交综合地价款和契税,如果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契税税率是3%,除此以外,还要交5.5%的营业税。”濮阳市房产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编后:开发商明知自己的小区是经适房,为何还敢卖高价?经适房卖出与商品房一样的高价,为何无人监管?房产局承认当时管理不规范,但这种不规范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开发商因为这种不规范而大得其利,该由谁来管?濮阳市颐和银座小区背后,有着太多的问号、太多的谜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