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各中标企业:
自2010年3月份以来,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对家电下乡中标机型实行厂家让利销售活动,长安区代理商将原属免费价格60元的8个配件向下级代理商发货销售,导致镇(乡)网点将属于中标产品之内的免费配件向农民收费销售。此事经《华商报》(2010年6月16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反映,也给我省家电下乡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010年6月21日,经省商务厅、西安市和长安区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结论为新闻媒体报道的基本事实真实清楚。为了确保家电下乡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考核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09]444号)有关规定,对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皇明太阳能长安区代理商利华太阳能销售部停业整顿一个月,10日内将收取的免费配件费用退返购机农民,并迅速纠正违规问题;2、责令皇明太阳能陕西办事处尽快组织召开全省市县代理商会议和长安区所有网点分销商会议,并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培训,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服务意识,杜绝同类问题在省内其它市县再次发生;3、取消皇明太阳能2010年度下乡产品网络扶持资金的资格。
目前,中标陕西区域的太阳能企业多达92家,中标企业普遍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只想销售产品,不认真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宣传、补贴兑付、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等基本的政策要求。为全面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杜绝坑农害农情况发生,促进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各级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开展太阳能中标销售企业整顿活动。7月上旬前为中标企业自查整改期,陕西区域所有太阳能中标企业要自上而下彻底查找自身在代理销售、政策宣传、补贴兑付、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自行纠正。7月中旬,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逐一对所有网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各市商务部门上报检查整顿情况。7月下旬,省家电下乡办公室将组织财政、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综合抽查,对存在问题仍不纠正的中标企业将从重处罚。
二、要切实汲取教训,提高服务意识。在整改期内,各中标企业要召开全省代理商会议,进一步组织家电下乡政策和业务的培训学习,通报有关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将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抓好有关家电下乡文件落实。重点抓好《家电下乡操作》(财建[2009]15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考核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建[2009]444号)《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271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中标企业和网点要严格遵守落实,商务部门要加强考核监管,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网点,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整顿,该罚款的要扣罚保证金,该取消资格的立即取消,不断正规全省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来源:陕西省商务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