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老股民刘大爷,面对散户厅里自动委托买卖终端上显示的新股“群兴玩具”,毫不犹豫地按下了“Esc”。
一只新股,何以受此“礼遇”?究其原因,则是缘于群兴玩具产品曾被多次检测出质量问题,而公司方面一直未能给予合理解释,并且没有在其招股书中进行披露。即便如此,群兴玩具依然顺利过会,并于今日展开申购。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质疑。有律师认为,群兴玩具涉嫌三点违规。而分析师也指出,“瞒报”事件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必将影响群兴玩具的盈利表现。
律师质疑
群兴玩具涉嫌三方面违规
从2008年到2010年的三年里,在各地工商部门的商品质量监测中,群兴玩具在5次监测中被查出7个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在群兴招股书中却找不到一句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描述。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逊律师表示,根据现有的事实,总体上可以认为群兴玩具上市资格有重大瑕疵。
如果公司并没有公开信息表明“不合格”产品已经全部整改合格。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目前公司不应当公开申购。
其次,对于这些能够引起公司评价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招股书的“缄默”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另外,群兴玩具的法律意见书与事实严重不符。4月6日,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在关于群兴玩具发行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中说:“根据发行人的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分析师观点
加强监管是当务之急
对于保荐人平安证券的法律责任,李逊律师认为,如果瞒报的事实成立,就违背了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有可能构成侵权。
一方面,如果其招股书故意隐瞒公司部分现状的事实成立,有可能面临证监会的处罚。另一方面,有可能构成侵权,也就是说,一旦质量不合格而引发法律纠纷,平安证券有可能成为被告。
分析师也表示了担忧。中信建投分析师刘杨认为,这一事件势必会对群兴玩具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然而,这并非第一起中小板市场上涉嫌虚假陈述的案例。
当前我国经济过热,导致公司圈钱,IPO扩张欲望强烈,虚假宣传、急功近利的情况不少,这也反映出了中小板发展中的弊端。
尽管如此,加大对过度包装、不负责任地优化承销对象品质的监管仍是当务之急。
记者连线
签字律师称“被署名”
上午,记者找到了群兴玩具法律意见书签名律师曹平生,但他称,并不知道文件有自己署名。而另一位签名律师唐都远,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没能与其取得联系。
对于其他“不合格”产品是否有“整改合格函”,群兴玩具的证券事务代表郑先生称,公司已向证监会作出解释,但不能向外界透露。记者追问下,对方挂断了电话。 文/兰婷记者高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