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万先生:我于2010年6月19日购买的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25L的美汁源果粒橙(生产日期:2010年3月29日,保质期:12个月),6月21日,当客人吃饭准备饮用时,发现瓶内有大块黑色杂质及果粒变质现象,第二天我就找到销售商,销售商承诺下午会有公司销售人员来处理,然而,该公司迟迟未派人来处理此事。我曾两次致电该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均挂断电话,服务态度如此之差使我感到气愤。希望该公司能对产品出现的问题作出解释,并作相应赔偿,请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给予帮助。
处理回复:经值班编辑介入后,可口可乐珠海事务部梁小姐表示,由于经销商方面的原因公司此前并未接到万先生的投诉,接到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的反馈后公司第一时间着手处理此事。对于产品出现的问题,梁小姐认为因该产品瓶颈处有磨损迹象,可能是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碰撞所致,由于空气进入引起发霉,而非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公司愿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十倍赔偿。对此解释,万先生表示不赞同,也未接受可口可乐的赔偿方案,万先生认为可口可乐司作为一家大型的美资企业应当重视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不应在出现问题后忽悠消费者,应当给予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本中心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千龙网 责编:陈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