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8日消息 学员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发生撞车或将随车设备损坏的情况,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近日,市民郑小姐(化名,闫)反映,她于4月7日在参加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的过程中,因发生刮擦损坏了车上的测速设备,考点要求其一人承担,全额赔偿3000元左右。对此,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波认为,学员在驾照学习和考取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该由驾校负责。
爆料:驾考中撞坏考试车设备 学员"被全责"
据郑小姐介绍,按照她所在的驾校(崂山志宏驾校)安排,4月7日她来到惜福镇一个考点参加驾考科目二的考试,在过限速限宽门这一个科目时,不小心擦到了考试车,随车的一个测速设备被擦坏了,考点工作人员成设备如果修好需要3000元左右的费用,而这些要由郑小姐一人来全部承担,并当场拿出维修单,要求其签名交钱。
“我撞了车确实有责任,但也不能都是我一个人的事吧?”郑小姐认为,她并不是故意撞车,只能说是在学校的时候学的不到位,那么这也应该有驾校以及教练员的责任,不能让自己负全责。
驾校:公安的车我说了不算 不满意可以投诉
学员在驾照考试过程中出现事故到底该谁来管?记者联系到了郑小姐所在的崂山志宏驾校矫校长,对方解释称,因为是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用车辆是公安的考试车辆,因此到底谁来赔并不是驾校说了算。“如果是用的教练车就好了,也不会这么麻烦。”矫校长说,如果学员感觉不合理可以去投诉公安部门。
驾管处:赔偿由教练和学员共同承担
青岛市公安局驾管处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关于驾考的一些设备都是由南京一家公司统一安装,在考试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那么一般都是由教练员和学员来承担。“昨天因为两方都拒绝签字,现在已经对这个教练停教3个月。”刘先生说,因为他没有直接参与这件事,因此详细的情况他并不清楚,至于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刘先生称以前发生类似的事都是由教练和学员共同承担,并没有硬性规定。
律师:考试过程中出事故 损失应由驾校负责
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波了解情况后表示,在学车之前虽然学员没有和驾校签订赔损合同,但是实际上学员已经和驾校形成了驾驶服务合同,在考试的过程中,学员是没有驾驶资格的,是以驾校的名义驾车,可以说驾校和交通部门对他的驾驶技术是不予以肯定的,刘律师据此认为,学员在驾驶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和设备损坏,应该由驾校予以赔偿,而与学员和驾考管理部门无关。
半岛数字记者 宫昌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