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牌一等品地板检测不合格 赔偿迟迟未兑现
去年8月9日,我慕名前往华泾地板厂购买骏牌一等品柚木实木地板,价格是每平方米570元,100平方米地板共支付57000元。几天后,我在一家商场购买其他建材时,发现那里在搞优惠活动,每平方米价格只有525元。我与厂方交涉后,每平方米价格降为515元。5500元的差价,厂家答应以后返回。11月7日,地板安装完毕,我清扫卫生时发现,地板上有一个个修补过的痕迹,当晚便打电话与厂家交涉,要求派人前来察看。但是拖了一星期,厂家才派人员上门。来人看后,一口断定地板没有质量问题。我再与销售经理联系,回答是“随便到什么地方去检验”。
12月1日,我将地板送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12月13日,检验方出具检验报告表明,地板表面蛀孔直径大于0.5毫米,蛀孔数量2至7个,超过规定,结论是“外观质量不符合”。检验报告出来当天,奉贤区消保委调解了此事,但未果。第二天,消保委再次协调,厂方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21000元,并返回以前差价5500元,检验费1200元,以及收回剩余地板价值3670元,共计31370元。厂方表示此事会尽快解决,但是到了今年1月中旬,我仍没拿到赔偿款。
今年3月3日,消保委又一次牵头,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厂方承诺,3月18日一定将钱款付给我。然而,厂方又一次食言。
读者 叶海珍
【调查附记】
记者与奉贤区消保委联系,据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沈女士介绍,她曾多次打电话去厂方催促,要求兑现诺言。但厂方每次都以老总出差,或会计不在等理由搪塞。
记者致电厂家负责处理此事的经理,他叹苦经说,3月25日,厂里发生重大事故,一位职工不幸身亡,现在正在处理后事,忙得不可开交。等事情处理完毕,一定会解决叶女士之事。记者询问,3月18日以及以前的一段时间,为何没有兑现承诺及时解决,经理没有回答。看来,骏牌地板不仅要提高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亦需改进。
本报记者 顾鹏程 实习生 徐思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