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由北京市消协发布的53钟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中发现,近一半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飞利浦、雷士照明、富士龙、法莱克等多种品牌节能灯存在虚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
2011年3月31日,由北京市消协发布的53钟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中发现,近一半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飞利浦、雷士照明、富士龙、法莱克等多种品牌节能灯存在虚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
功率及初始光测试雷士照明多产品不合格
国家标准规定: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节能灯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得大于15%。经测试,53个样品中有36个样品灯功率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样品总数的67.92%;17个样品灯功率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的30.08%,它们是:飞利浦牌5W节能灯(实测12只节能灯功率均超过6W)、省 给你省牌11W节能灯、美源牌18W节能灯、星星之火牌18W节能灯、CIDA牌9W节能灯、科明牌15W节能灯、雷克照明牌13W节能灯、法莱克牌9W节能灯、鸿金王牌13W和20W节能灯、亚明牌9W节能灯、紫月照明牌18W节能灯、华曰牌9W节能灯、富士龙牌12W和13W节能灯、吉豪照明牌9W和11W节能灯。
初始光效是评定节能灯能效水平的参数,是反映一个节能灯产品是否具备节能效果的重要指标。本次比较试验,一个样品由12只节能灯组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12只节能灯中不得高于 3只初始光效未达到标准最低要求的数值。经测试,53个样品中有40个样品该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样品总数的75.47%; 13个样品初始光效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的24.53%,它们是:nvc雷士照明牌5W节能灯、省 给你省牌11W节能灯、星星之火牌18W节能灯、CIDA牌9W节能灯、科明牌9W节能灯、雷克照明牌9W和13W节能灯、法莱克牌9W节能灯、欧逊照明牌11W节能灯、紫月照明牌9W和18W节能灯、富士龙牌12W节能灯、钜豪牌13W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样品中,大部分样品测试的12只节能灯初始光效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本次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并不理想,据专家介绍,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某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故意高标功率,或用低价质劣的元件装配,致使产品质量根本达不到相应的质量要求;二是企业对节能灯所使用的关键部件如电子元件、灯头、灯管等采用外购的方式,而企业本身缺少相应的控制能力,使得产品的最终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三是企业对电磁兼容的要求,缺少相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四是企业缺少产品生产的相关技术能力,对产品的最终质量控制不力;五是节能灯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使得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灯生产企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