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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沃尔玛2年7触食品安全红线 被罚款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4-06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出售过期板鸭沃尔玛遭罚34万 后续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杨野)重庆九龙广场沃尔玛超市因销售过期板鸭,被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34.1668万元。为什么工商部门会按照处罚上限对该超市进行罚款呢?昨天,重庆晨报记者从九龙坡区工商局获悉,此次处罚前,该店从2009年以来,已经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过6次,依然屡教不改。

  罚款决定书已送达

  据九龙坡区工商局调查,九龙广场沃尔玛超市于2011年1月13日至1月27日,分四次购进了成都市全顺调味品厂生产的板鸭3499公斤。这些板鸭在2月5日就已全部过期,但该超市依然从2月5日起至2月28日止,将这些过期板鸭共208公斤卖给了消费者。

  日前,九龙坡区工商局正式向媒体发布处罚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按照已销售板鸭销售价和库存过期板鸭的进货价——34166.8元的十倍进行罚款,罚款总额共计34.1668万元。目前,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至沃尔玛,沃尔玛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向工商部门缴纳罚款。

  屡出食品安全问题

  据悉,工商执法部门在对重庆沃尔玛下属各家门店的执法检查时发现,这家销售“过期板鸭”的九龙广场分店,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了。执法记录显示,在2009年7月,该店的鱿鱼干、饮用纯净水部分指标不合格,被处罚金1000元;2010年8月,该店的汽水超过保质期,被处罚金2000元。至销售过期板鸭被查处之前,这家店仅仅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就被处罚过六次。除了食品,该店还因为其他商品有质量问题而被处罚过。

  昨日,市工商局市场消保处处长高岷舟表示,该店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屡教不改,性质恶劣,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上限对沃尔玛进行了罚款。

来源:重庆晨报   责编:唐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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