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意向金’摸底购房人数,从而调控楼盘房价高低,是一种变相的哄抬房价。”2日上午,网友“共和国之恋”网上发帖反映称,他接到和达和城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若购房者在3日之前去售楼处缴纳2万元的意向金,就可享受“活动价”购买及优先选房的权利。对此,青岛和达置业有限公司回应称,楼盘现在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了,之前收取的“意向金”现在可以称为“订金”。
质疑:缴纳“意向金”人数决定房价?
网友“共和国之恋”是个急脾气,儿子大学还没毕业,他就开始四处为孩子“买房”留着讨媳妇。据该网友介绍,昨天他接到工作人员电话,让其在3日前去售楼处缴纳2万元的意向金,并承诺:只要支付“意向金”,在开盘当天购房者每平方可获赠300元的优惠及优先选房的权利。
“买个100平的房子,就相当于省了3万。”该网友称,听了工作人员的承诺后,心里虽有很多疑问,但真是“有一点心动”。正打算详细问问时,对方工作人员就表现出不耐烦,表示“先拿着钱过去,再谈详情”,匆忙挂断了电话。随后,该网友赶紧将这一消息告诉自己的律师朋友,并提议一起去缴纳意向金,希望能给把把关。
“还差6天才开盘,拿到《预售许可证》了吗?”对于朋友的疑问,网友如同当头棒喝。他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开盘前收意向金的做法,是开发商常用的一种手段,主要目的是以“缴纳人数多少来决定房价高低”,达到最好的销售效果。
和达置业: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房价是不能随便更改的
下午,为核实网友“共和国之恋”的说法,记者与该楼盘售楼处取得联系,对方承认在未申请下预售许可证之前,曾向购房者收取意向金。并表示意向金其实就是订金,因为楼盘现在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了,所以现在就改称为“订金”。
“房屋的价格早已定下来了,不存在以意向金决定房价高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的价格是由公司制定的,递交相关房产部门审批并通过的,因此,是不可能随便更改的。
律师:违反行业管理规定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他表示,根据《房地产行业管理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
据单律师介绍,“意向金”一词并非出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而是开放商再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控制住有意买房的客源,且又不触犯法律,就自己“编造”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由头。
他认为,开发商开盘前收意向金的做法,不仅对开盘当天慕名前来的买房人有失公平,而且还存在很多风险。比如,一旦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问题,一些无良的房企,很可能携款潜逃。同时,也不排除开放商以此营造“市场热销”、“房源被哄抢”的假象,让不明真相的的购房者追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