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精神病医院院长陈红辉通报称,“武汉市精神病医院110求助病区护士长,在没有请示医院上级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带领病区工作人员将两名患者送救助站,不符合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正常救治转出等程序,“性质恶劣”,给卫生系统和医院造成了不良影响。”当事人受到撤职及停发三个月奖金的处分,医院医务处主任、分管业务副院长、院长、书记承担管理责任,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停发一个月奖金等处分。
据陈红辉介绍,武汉精神病医院承担着救治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的工作,这些患者由公安机关移送而来,因此被称为110病人,对于这类流浪精神病人,医院应该在履行医疗救治责任后,按照严格的报批程序,再通过公安机关将病情稳定的患者送到民政部门安排送回家或收容。但是,很大一部分流浪精神病人因各种原因长期留院,时间最长的已经达6年之久,去年该院收治的151个“110”病人至今还有135人滞留。尽管如此,私自转送110病人是不符合正常救治转出程序。
来源:荆楚网 责编:周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