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科技”,股票代码:000669.SZ)公布了2010年报。其中一项股票交易违规罚没收入遭到投资者质疑。
有投资者指出,领先科技2010年报中,在营业外收入中有一项股票交易违规罚没,收入近77万元。但在2010年领先科技并未披露任何股东存在股票交易违规的情况。
3月30日,记者就年报中股票交易违规的情况致电领先科技,董秘焦玉文告诉记者,该交易违规罚没是由于二股东有几个员工私下买卖股票,被领先科技查出,收入上缴公司。焦玉文还表示,该事件是在2010年底被查出的,由于领先科技正在筹划重组,所以查的比较严。
记者查阅公告还发现,在2010年6月9日领先科技重组方案披露前,二股东天津市泰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科技”)就开始不断减持。
2010年6月7日,泰森科技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以每股11.18元的价格减持460万股,持有股份自11.44%降至6.47%;2010年9月15日,泰森科技又通过大宗交易以每股25.18元的价格减持100万股,股份也降至5.39%;2010年9月28日、29日,泰森科技在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再度以每股28.15元和28.34元减持200万股和260万股,分别占总股本2.16%、2.81%。四次减持后,泰森科技还持有公司股票38.13万股,仅占总股本的0.41%,已彻底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消失。
粗略统计,原二股东泰森科技通过四次减持,套现金额高达2亿元。
不少投资者对二股东的频繁减持提出质疑,指出其一定是在重组消息下急于套现,且利用重组高价套现。
而对于领先科技董秘焦玉文解释的“股票交易违规罚没”是由于二股东有几个员工私下买卖股票一说,更是让投资者无法信服。
有投资者就强烈质疑,认为这几位员工有可能涉嫌内幕交易,否则为何要交纳“罚款”,且金额如此之大。如果属于内幕交易,则上市公司不应该私下了结,而应上报监管机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上市公司领先科技应该对此事详加披露,因为单从罚没金额近77万元来看,动用的本金应该也不小。这几位员工是何时买进,买进多少股,何时卖出又获利多少,是否涉嫌内幕交易也应进一步说明。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30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没有证据表明是内部操纵的情况下,对于消息敏感人士买卖股票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是合适的。同时,对于二股东的频繁减持,孟教授指出,二股东也是大股东范畴,对公司情况还是比较了解,应当是知道重组消息的,但是他的减持不存在违规行为。
最后,孟教授告诉记者,领先科技应当就股票交易违规罚没情况进行公告,或者在年报中予以公告解释。
也有法律人士指出,这几位员工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还需要上市公司进一步来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