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薛慧卿)市工商局昨天公布的本市部分汽摩配市场、汽车销售公司4S店销售的汽车冷却液、制动液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有7个批次的冷却液和14个批次的制动液不合格。4S店销售的冷却液质量好于汽摩配市场,制动液实物质量良好但标识标签普遍不符要求。
冷却液,俗称防冻液,是汽车发动机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散热介质,它的质量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寿命。制动液,又称刹车油,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驾乘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人身安全。
监测发现,不合格冷却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冰点不合格,涉及4个批次其中,上海金山汽摩配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户宋明高销售的标称由上海盈科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多效防冻液(型号规格:﹣25号,10升/桶),冰点实测值为﹣12℃(标准值应≤﹣25.0℃)。
■二是沸点不合格,涉及3个批次其中,上海市金山区景棋汽配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上海驰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长效发动机冷却液(型号规格:﹣25号,1.4L/瓶;生产日期或批号:2010.9),沸点实测值为88℃(标准值应≥106.0℃)。
■三是密度不合格,涉及6个批次其中,上海市奉贤区亦心汽配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广州市中宇有限公司昭和油化制作所生产(或供货)的“TGI”牌防冻液(型号规格:﹣25℃,4KG/瓶;生产日期或批号:2010.9.15),密度实测值与国家标准不符,被判定为不合格。
被监测的不合格制动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平衡回流沸点不合格,涉及1个批次上海市奉贤区亦心汽配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邵阳市双清区油脂化工厂生产(或供货)的“CAY”牌高级合成制动液(型号规格:DOT3/800G/瓶;生产日期或批号:2010.9.21),平衡回流沸点实测值与标准不符,被判定为不合格。
■二是标签不规范,涉及14个批次国家标准规定,制动液外包装必须标明执行标准的编号、名称,产品的平衡回流沸点和湿平衡回流沸点。监测发现,商品外包装未完整标注情况严重,不合格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