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南京某装饰论坛上发帖投诉南京华浔品味装饰公司,称其要价高,设计水平差,要求南京华浔品位装饰公司退还订金。
一、事件经过:
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被南京华浔品味装饰公司装修活动宣传单中“6万做出12万的效果,100平方设计出200平方的空间”的口号所吸引,于2010.9.4到该公司,经设计师在户型图上构画,感觉有点新意,口头报价为5-6万元,便让设计,但设计师说,要设计,得先与公司签订协议,交纳定金3000元,可享受公司本次活动的许多优惠政策。于是签定了一份装修协议,如数交付了定金,收取收据一张。当天要求上门量房。
第一天,签订协议,缴纳定金。
一周后,看到平面图。
问题一:装修设计不适用 修改没创意
二周后,看到一张客厅效果图后,不太放心,提出看一家类似圆顶客厅的在建样板房,看后感到吊园顶根本不适合我家房情,我家层高只有2.65米,装中央空调、地暖后,再吊这种园顶客厅,层高只有2.25米,太让我失望,后修改设计方案,无任何创意,所以一直也不满意。
问题二:收费高于网上阳光自助价 协商未果
9月30日,见到装修报价单,更让人无法接受,半包不仅总价高,项目单价更高,比网上公示的阳光自助单价高出很多,为此,我要求他们降低价格,几次协商,对方寸步不让。由于远超出了预算,设计方案与他们公司宣位的口号不相符,于是,提出退还定金取消合同。
问题三:协商失败后 公司不再服务
2个月以来,除给一张平面设计图外,未给任何设计资料,也不退还定金。”
二、罗列三大退款理由:
理由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条规定
原帖原文如下“《消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这就是说,客户有权对装饰公司的设计说“不”,既然有权说“不”,就有权收回协议费。消费者不知道装修底价、不了解装修方案和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先与消费者签订协议收取的钱,应该不能算作“定金”,只能算“意向金”。如果业主不满意设计图,不想继续请这家装饰公司,在不带走图纸的前提下,在酌情收一点丈量费外,应该可要回这笔定金。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理由二:“世界顶级创意”没见着 “套牢”消费者才是真
原帖原文如下:“该公司2010.4在南京成立,宣传广告为“世界顶级创意”,我是冲着他的创意而去,但经2个月并没有感受到,而且,项目单价开始也不告知给消费者,等消费者签完协议,出预算报价时才能看到,此时消费者已被“套牢”。
家装公司应该在客户交纳设计定金(或上门测量费)前,给客户阅览公司各单项报价,让客户对装修所需费用基本了解。该公司不但没有在鉴协议前告知项目单价,还且还规定,预算报价不准带出公司,当我提出要送出去审核,告知审核部门他们都有联系,仍不准带走预算报价。该公司这些行为把消费者放在何位置?严重违反公平交易规定,消费者有权维护权益,解除不公平交易合同。”
理由三:无钱不服务 步步紧逼 强制交易进行
原帖原文如下:“由于家装行业服务感受的滞后性,消费者不交纳钱款就无法感受到服务质量,消费者没有充足时间去了解商家,导致消费者在选择装饰公司的时候,被装饰公司所谓造创意理念忽悠,装饰公司为赚取暴利,故意诱导消费者交付定金。使消费者步入圈套,处于被迫消费,如果不解除协议,你将按高额的项目单价支付装修费用。
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装修房屋应该付定金。也就是说消费者完全可以不付定金,待和对方就具体装修价格达成一致后,再来签订合同。而该公司不仅让消费者交付定金,而且将“设计协议”改换成“装修协议”,造成无论设计是否满意,都要给他装修,这是利用定金将业主“套牢”的强制交易行为。这种即无法律依据又不合理的协议,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
三、网友提出诉求:呼吁南京华浔真诚服务
原帖原文如下:“协议收款后2个月内,上门量一次房,在多次催促下只拿到平面图一张、后见到效果图、报价预算,未给任何资料,而这些前期基本工作,许多公司都是免费的。贵公司以品格。品质.品味高调进入南京市场,以做品味装饰,创品牌企业为目标,品格。品质.品味你们做到了吗?贵公司应该淡化定金对销售的制约作用,应拿出更加优质的产品和真诚服务,来取代定金对消费者的束缚,获得消费者信任,成为业内有口皆碑的大品牌。正如你们公司所宣传的广告---有品、才能有口皆碑。才能在南京市场有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