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3月15日,位于福全特色工业园区的昌峰印染公司,将厂区南首轧染车间的大量废水排到围墙边并流入与松坞江相通的小溇;3月14日,另有4处废水出口排向另一溇底。同时,该企业进入外排管网的污水严重超过纳管浓度标准和排放总量指标。同一天,位于滨海工业区的志仁印染公司将厂区东南首雨水井内的碱性废水满溢后通过墙孔流出厂外,污染环境;该企业污水实际排放量大大超过许可证核定的容量。3月10日,位于马鞍镇的越洲印染有限公司在厂区东首厕所旁把未经有效处理的含碱废水由厂内排入河道,污染环境;该企业进入外排管网的污水严重超过纳管浓度标准。
经查实,这3家企业的偷漏排行为均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县环保局要求3家企业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治理任务;在治理期间,责令3家企业停产整治。
来源: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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