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为您办实事”第二站,小区物业服务欠缺,成为市民反映最多的闹心事。昨天,前来投诉物业不作为、乱收费、安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市民,一度在市住建局、市物价局的展台前排起长队,业主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让物业与业主的关系更融洽。
□本报记者 谢大强
▲27日上午,在明珠广场开展的“12345为您办实事”活动现场,不少市民排队向住建局投诉物业问题。
一热心市民全程录下整个投诉过程。
本版图片由记者黄一冰摄
市民黄先生投诉称,2008年他购买了白龙北路原海口上游农械厂职工集资住房一套,因为房屋墙壁渗漏,物业不肯出钱维修,问题拖延了两年,去年底自己掏钱进行了维修。
刘女士是海景路海上明珠小区的业主,从去年3月开始,家里的阳台水管就开始漏水,卧房的墙角也漏水。8月份向物业反映过,当时物业表示会修补,但是一直拖着不办,后来也是自己花钱修补好的。
金盘海马花园的黎先生、南渡江教师村一业主分别反映,小区垃圾房长期不清洗,小区楼道又脏又臭,但物业公司对此都视而不见。
海甸五西路颐海园的业主施女士称,因小区电梯在春节前坏了,物业公司没及时维修,害得居住在17楼的她连爬了好几天楼梯,累得都直不起腰。
水电费涨价物业说了算
南渡江教师村一业主也反映,物业每月要向业主收取一吨的水费钱,不知作何用?金盘海马花园黎先生称,小区物业原由单位管理,后来委托专业物业公司代管,但物业公司以原来的变压器容量太小需更换为由,2008年2月,将原来的电费从0.7元一度涨到0.77元,水费2008年4月起从1.75元一吨涨到2.35元。黎先生质疑:难道小区水电费收取全由物业公司说了算吗?
海甸四东路泰和花园的业主迟先生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未尽义务维修外墙,导致家里的衣柜被水泡烂,多次协商无果后,他拒缴物管费,只交水电费,但物业公司表示连同物业管理费一起缴纳才收取。他从去年3月份开始欠缴物业管理费用一共3395元,物业公司就以不缴物管费就断水电相威胁。
海甸岛福海路福海家园一业主称,由于小区物业公司没到相关部门备案,部分业主认为其非法而拒交管理费,物业就随意停业主的电。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也反映,义龙西路龙城大厦有A、B、C三栋房,由于第一栋业主拖欠物业水电费,物业就要断整个大厦的电,导致另两栋业主受牵连。
海秀路顺发新村一业主反映,本月20日,他放在小区的两辆电动车的电池都被人偷走,小偷经常光顾小区跟小区配备保安太少不无关系。因物业公司给保安发工资太少,保安都干不长久。
黄先生之前向12345热线来电反映,他是金盘中沙路9号创业新村的业主,小区也多次发生电动车电池被盗现象,这跟物业管理不严有关。
海甸五东路夏威夷花苑的业主薛先生反映,停放在小区停车场里的车经常被人刮花,很多业主的车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车主向小区物业反映之后,物业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这让车主整天都担心不已。
物价局:
物业不能随意涨价
遇乱收费可拨12358投诉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谢大强)针对业主投诉小区物业公司随意提高收费标准,而业主只能被动接受的问题,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罗薇薇表示,物业收费必须到物价部门登记备案,并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等级标准收费,不能擅自提价,一旦查实物业公司乱收费,将责令其返还业主。
目前,我省根据物业资质等级及小区住宅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业4个等级、3个住宅类型收费。
罗薇薇表示,物业必须按备案等级标准收费,不能随意涨价,如擅自提价,业主可拨打物价举报电话12358投诉,一旦查实物业公司乱收费,物价部门会责令其返还业主。
住建局:
物业只代收费 无权停水停电
物业受处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服务项目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谢大强)针对物业公司不作为,更把停业主水电当成“撒手锏”逼业主就范等问题,市住建局物管处科员谭科表示,物业只是代收水电费,没有权利干涉业主使用权。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表现将纳入诚信档案予以监管。
谭科表示,物业只是代收水电费,没有权利干涉业主使用权。但业主应该自觉按期交纳水电费用。
谭科称,采取得力的安防措施,确保业主的人身财产不受损害,这是物业公司应尽的职责。
《条例》加大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