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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货物被丢失,已经让人心中难过,但更让人心中难过的,是丢失货物后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态度。佳吉快运给湖南消费者唐先生感觉就是这样。唐先生在通过本报与腾讯网联合主办的315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佳吉快运公司丢失货物后,处理问题的冷漠态度,比丢失货物本身,更让人寒心。”

  以下为唐先生自述:

  我于2010年12月7日,从徐州通过佳吉快运托运10件棉花种子货物到湖北枣阳市,收货时只收到9件,在武汉丢了1件货,通过近2个月的查找,无结果,佳吉宣布货已丢失,按照他们公司的条款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佳吉的赔偿条款就是按照托运时,在他们公司交保费,保多少钱就赔偿多少钱(保险是强制保险,费率为千分之四,但保多少钱自己定),而如果按照佳吉快运的条款,我足额缴纳保险的话,我10件价值20000元,就需要多掏80元的保费,相对于整个运费就得多增加55%,处于对佳吉快运公司的信任,也为了尽量节约费用,当时我是不准备买保险的,后来在公司的强制要求下买了1000元的保险,因为业务员说公司有规定,不买保险不给办理托运手续。

  现在货丢了,佳吉只赔100元,还要带上各种手续和货物价值发票去徐州(我现在人在湖南)公司办理手续。否则,我就得自己个人承担这2000元的损失。我个人觉得货物丢失完全是佳吉快运公司的责任,他们既然收了我的货就应该保证我的货物的完好,就是丢失也应该是全额赔偿给我。

  丢失货物事件发生后,我多次和佳吉快运联系,但他们总是推来推去,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合理的处理意见,更没有主动和我联系商量善后事宜,还说爱上哪儿投诉就去哪儿投诉,我觉得,与丢失货物相比,佳吉快运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更让人寒心。

  记者调查:

  3月28日,本报记者与佳吉快运市场部一位人士联系,这位人士称,这是应该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决的问题,但记者反复与质量管理部联系,一直未果。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解决进展情况。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编:寄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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