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挥部调查发现,宜巴高速公路工程第七标段施工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二公司对钢筋进场的质量把关不严,供应商宜昌京日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偷梁换柱的行为,擅自更换审批的代理厂家,结果使得到达工地的产品质量经质监部门检测为不合格。
作为这次事件的主角,宜昌京日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解释说,因为近来钢材货源较紧,为不影响宜巴高速施工,才临时从非采购厂家调了一批钢材。
据了解,“瘦身钢筋”事件发生后,业主单位迅速在全线所有标段展开进场材料质量把关检查工作,所供材料生产厂家是否与审批相符,有无小厂冒充大厂、以劣充优;所有进场材料是否由物资供应部门向试验检测机构报验等。
3月9日,宜昌市质监局在宜巴高速公路第七标段抽查时,发现40多吨“瘦身钢筋”,质量不合格。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