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专电 (记者 华晔迪) 针对有投资者反映中信银行相关理财产品存在违规问题,银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回复说,中信银行在销售、运作相关理财产品时的做法不完全符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要求,同时其信息披露工作也不够完善。
此前,北京投资者高女士于2007年12月在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购买名为“中信理财之蓝筹计划2号”的理财产品,高女士称,产品实际运作与销售人员的承诺及宣传稳健表述大相径庭,她对比银监会出台的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多项管理办法和指引后认为中信银行该款产品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并将此向银监会进行反映。
高女士向银监会反映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违规问题具体包括“产品销售时,银行未按规定做风险评估”、“产品宣传彩页有夸大误导成分”、“产品信息披露弱化了投资者知情权”、“产品运作期间变更投资范围不符合相关要求”等四项。
对此,北京银监局回复说,关于“产品销售时,银行未按规定做风险评估”,中信银行的做法不完全符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要求;关于“产品信息披露弱化了投资者知情权”,北京银监局称,中信银行就该产品的信息披露方式与客户进行了另行约定,但未就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信息披露工作不够完善。
此外,北京银监局还指出,中信银行在产品运作期间,增加债券等投资品种,变更投资范围的做法不完全符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要求。
北京银监局称,已加强对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理财业务监管,并根据银监会统一部署,对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理财产品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见高管谈话、进行风险提示、现场走访督导、理财业务暗访等相应的监管措施。
北京银监局还表示,中信银行也对理财产品销售流程和销售文本进行了合规性自查并进行整改,北京银监局将继续督促中信银行合规、稳健地开展理财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