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冯耀华)日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0年对全区木家具产品生产企业及人造板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有2批次的木家具不合格,12批次人造板不合格。
自治区质监局共抽查了区内17家木家具生产企业的25批次产品,检验项目为甲醛释放量。经检验,木家具产品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2.0%。抽查104家人造板生产企业的104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92批次,不合格12批次,整体合格率为88.46%。
木家具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甲醛释放量超标。人造板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原料采购验证把关不严,导致使用不合格的胶粘剂投入生产,以及企业自身制胶工艺落后等因素造成甲醛释放量超标。二是生产工艺不稳定,人造板生产过程中施胶施蜡比例不当、防水剂用量不科学,以及使用的粘合剂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因素都会造成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胶合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使用的板材表面粗糙、均匀性差、生产工艺不稳定等因素也会造成表面结合强度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名单:
1.贵港市伟锋家私厂床头柜
2.贵港市港南区日月木器加工店角柜
3.永福县永龙校家厂胶合板
4.岑溪市明兴木材制品厂胶合板
5.柳州市标得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
6.贵港市升腾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
7.贵港市欣隆微粒板制造有限公司刨花板
8.贵港市恒兴板业有限公司刨花板山兰花
9.广西平果县松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胶合板
10.广西乐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
11.广西横县丽冠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中密度纤维板
12.广西横县广林木业加工厂胶合板
13.南宁市红树林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刨花板
14.南宁市大沙鱼木板加工厂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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