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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环房产中介遭投诉
买方违约,中介却扣押卖方房产证和应得违约赔偿金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3-23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因房子购买方单方违约,按照协议约定,买方事先交到中介方的一万元购房押金将视作违约金赔偿给房子出卖方,然而中介方却将这笔钱牢牢地扣押在自己手中迟迟不给卖方,不仅如此,还将卖方的房产证扣押不给。昨日,南昌市民徐小姐向本报投诉南昌中环房产中介公司,要求要回自己房产证和违约赔偿金。

  徐小姐告诉记者,她将自己在丁公路南柴宿舍一套48.42平方米的房子在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中环房产)丰新二店挂牌出售,2月22日经中介介绍,她与买主南昌市民邓国平在位于中山路的中环总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售价为26.5万元,当时邓支付了1万元购房定金给中介方,徐小姐则将房产证押在中介。按照协议约定,邓先生将在3天后,即2月25日支付首付款18.5万元给徐小姐,剩余款8万元邓先生以银行贷款的形式,将由中介公司垫付给徐小姐。但是3天过后,邓没有支付首付款,直到现在也没有支付,原因是邓在银行已贷房款,并且有不良信贷记录,未能办下贷款。

  徐小姐说,由于邓先生未按照协议履约致使单方违约在先,按照协议约定,邓先生所交的一万元押金便要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她,为此她多次找到中环房产丰新二店店长张群,要求其把这一万元押金支付给她,并要求拿回房产证,但都被予以拒绝,张还恶语道“房产证不是你想拿回去就能拿回去的。”

  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徐小姐一同来到中山路南昌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找到该公司维权部部长甘海平,甘说对此事不了解,并表示叫张群过来一起协调解决此事。张说,当事人邓并不承认是违约行为,也没有同意要把这一万元购房押金作为违约金给徐小姐,如徐小姐想要以对方违约作为理由要这一万元钱的话,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来仲裁。

  经过一番协调,甘海平最终同意将房产证还给徐小姐,但对于徐小姐提出要将这一万元钱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她,予以拒绝。并表达了和张一样的观点,要徐小姐去仲裁。

  之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邓先生,他说他并没有违约,只是办理银行按揭耽误了几天时间,他表示还想继续购买这套房子,并表示愿意将价格加至26.9万元。对于徐小姐说他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而违约,邓表示很无奈。(记者饶金华)

来源:经济晚报   责编:陈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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