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民王女士因为脸上有斑,开始在桂林路上的一家美容院做美容,试图用美容疗法将斑去掉,可没想到,这条“祛斑路”一走就是两年多,斑没去掉不说,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2008年8月,王女士为了祛斑,找到了桂林路上的“雲竹”美容院。王女士说,她第一次给我做的时候,是用的提取法,在脸上点的药水,用一个针把皮肤划破了,结痂了之后,斑就能掉下去。听老板承诺得好,王女士同意接受治疗。几个疗程过去了,结痂掉没了,可斑还在,而且结痂的地方还留下了很深的印记。王女士说,就这样,去“印”,去“斑”的折腾了一个多月,也没见啥效果。这时候,这家美容院又引进了新设备——E光机祛斑。她于是又同意用这个方法接着祛斑。可斑没祛掉,新的问题又来了。王女士说,有疤痕了,又做了她家的针灸,做针灸扎脸,扎脸特别疼,我说我不做了,我受不了这个疼。
一年多的时间,王女士花了5000多元钱,没少受罪,脸上的斑却像铁了心,一点没少。王女士说,后来,她就把我交的钱退给我了。退给我了之后,我这脸也一直没见好。我现在的意思就是,比如说我要上吉大一院的祛斑科去治去,说治我这个斑需要多少钱,那么就让她把这个钱给我交上。王女士的这个要求,遭到了美容院非常坚决的拒绝。双方就为了这事没少费口舌。今年3月9号,王女士再次找到美容院,一气之下搬走了店内的E光机。美容院马上报了警,经过民警调解,双方也没达成协议。王女士说,然后她说的,你爱哪告哪告去,我不可能给你花这个钱。
15号,记者来到这家雲竹美容院,发现这加美容院已经关门了。据周围的居民讲,从昨天开始,这家美容院就没有正常营业。时隔一天,记者再次来到了雲竹美容院,可是美容院依然没有开门。
据了解,祛斑产品是属于特殊用途的化妆产品,在它使用之前,必须取得国家卫生部门批准的“卫妆特字”批准文号。王女士所使用的产品到底是否属于合格产品,以及该美容院是否具备相关的营业资质,我们现在都不得而知。按照王女士提供的号码,拨通了美容院老板的电话。电话说,你打错了。
王女士说,她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可是,当初祛斑时,她和美容院没签合同也没要交费凭证,下一步该咋办,成了难题。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说,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如果王女士描述的情况属实,没有书面证据,双方也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而没有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美容效果,美容院就涉嫌违约,应做出赔偿。从另一个方面来讲,给王女士造成了人身损害,可能构成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王女士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向美容院依据侵权责任,主张民事赔偿。
雲竹美容院的是否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美容资质呢?记者来到长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光凭借“雲竹”二字,查询不到。该美容院是否已经注册,只能先向美容院核实注册全称。市消协钟萍副秘书长告诉记者,近年来,长春市大大小小的美容院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从消协的角度,她提醒爱美女士们,美容时一定要谨慎消费陷阱,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应该对自己所用的产品首先做到知情。专家也提醒消费者,祛除色斑不要完全依赖化妆品,不同的色斑需要对症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