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因骨折在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先后进行两次手术,内置钢板先后两次断裂,真叫人气愤。”见到记者时,陈波痛心地向记者讲述他母亲所遭受的痛苦与折磨。最后,他不得不将母亲送到其他医院去做第三次手术。
陈波告诉记者,他曾向医院讨说法,可医院坚称在医疗方面没有过错。由于钢板生产厂家也提供了产品合格证书,患者也是按医嘱行事,没有负重过早行走。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王秀华在另一家医院治疗准备接受第三次手术
两块断裂的钢板
术后5个月体内钢板断裂
王秀华家住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今年76岁。她于2009年11月20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被送到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二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检查为左下肢股骨粉碎性骨折,并于当天做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当医生问家属是否同意装钢板时,陈先生同意了并要求医生“用最好的钢板”。
手术很顺利,2010年3月26日,在医院建议下王秀华办理了出院手续。此次住院共花费47856.03元,这笔费用在交警的协调下,由肇事方一次性支付。
出院后,老人一直由儿女照顾,“术后5个多月,老人偶尔开始尝试站起来练习行走”。
2010年5月18日,老人感觉手术部位疼痛并有肿胀,在家人的陪护下到二医院放射科检查,发现为手术部位固定钢板断裂。
二次手术后钢板再次断裂
钢板断在体内肯定是要重新做手术的,老人的子女在咨询了医师相关方面情况后,说服老人再到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这一次手术,由副院长李红亲自主刀。
手术也很顺利,住院18天后,2010年6月8日,王秀华老人顺利出院了。“回家休养7个月期间,老人吸取第一次钢板断裂的教训,避免伤处承受压力的一切活动,并请了保姆在家护理,按医嘱静养并按期到医院检查。”陈波告诉记者。
2010年11月25日,老人按照医嘱到医院进行X光例行检查,一切正常。但在检查42天之后,老人再次感觉手术部位异常,遂与家人来到二医院做检查,经放射检查发现:手术部位固定钢板再次断裂。
王秀华再一次感到痛苦和愤怒,无奈,子女将王秀华转到萍乡另一家医院进行第三次手术。
质疑:为何钢板两次都在同一点断裂?
“同样的手术、同样的钢板出现两次断裂并且断裂点在同样的位置,这样的现象在临床医学界非常罕见。作为患者家属,我们非常气愤,无法接受。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折磨,七十多岁的老人承受两次钢板断裂的痛苦这是常人无法体会的。”陈波说。
“如果说医院在治疗中没有过失,患者在5个月后钢板断裂是骨折未愈合,那为什么在第二次手术时仍没有改变手术方案?而且,为什么钢板两次断裂的位置都在同一点?”陈波的心中有很多疑问。
回复:可能系患者过早负重及行走导致
针对王秀华家属的质疑,二医院作出了《关于对患者王秀华左股骨下段骨折术后钢板断裂的答疑》(以下简称《答疑》)这一回复。
二医院在《答疑》中表示,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院严格按照国家医疗规范执行,主刀医生与主治医生均具备开展此项手术的资格。从患者两次手术结果看,复位及内固定均良好,切口也愈合好,没有感染情况,所以不存在医生操作技术问题造成钢板断裂的可能。
同时,医院为患者采用内固定钢板材料均是通过萍乡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和检测报告,其生产厂家和销售公司均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质证明。院方了解到,萍乡市还没一例因为此钢板有质量问题而造成钢板断裂的报告,因此,院方也不考虑钢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断裂。
当然,如果患者坚持认为与钢板质量有关,可请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如确因钢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患者多次手术的痛苦,院方愿和该钢板生产厂家共同承担责任。
此外,《答疑》认为,每次手术成功后,患者主要在家进行康复,其生活及其他意外情况,院方及医生不可能时刻监管,而院方也多次告知患者,一定要等骨折完全愈合后并征得医生同意下才能负重行走。王秀华两次手术钢板断裂情况,极有可能是由于本人过早地负重及行走导致,院方并不存在过错及责任。
家属:医院凭猜测把责任推给患者不负责
对于院方的答复,王秀华的家属并不认同。陈波说:“钢板质量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会一断再断,钢板又不是木板。”
对于王秀华过早负重行走,其家属说:“仅一次行走早一点,况且出院时医嘱也是含糊其辞,字迹潦草,说是短期内不能行走,那‘短期内’究竟是指多长时间呢?而第二次根本就没有什么负重行走,什么事都由保姆来护理,医院凭什么用猜测把责任全部推给患者?医院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医院:断裂钢板已寄到厂家
在萍乡市二医院,该院骨二科主任方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方冰说,钢板断裂事故在全国不在少数,自己从医20多年,但像王秀华这样连断两次的情况确属少见。
钢板是天津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产品,对于为什么两次都断一个地方,方冰解释说,这因为力是用在同一个地方。
方冰表示,第一次钢板断裂后,院方就把断裂钢板寄到厂家,厂家至今没有回复。
产品销售商:钢板有合格证书
随后,记者与钢板销售商江西旺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方称其产品每一件都有合格证书,如果怀疑产品有问题,可以到国家质检部门,设立在天津的惟一一家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是质量问题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据记者了解,这块钢板的鉴定费用为1万元,且只能到天津市做鉴定。如果按照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患者家属须自己去做鉴定。
律师:若医疗水平不达标 院方应担违约责任
江西省萍信律师事务所吴文军律师认为,患者和医院的关系属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应该受《合同法》调整。如果医疗效果没有达到法定水平,同时患者身体不存在特殊原因的话,则患者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医疗服务合同履行中有欺诈行为,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其双倍赔偿损失。
文/图 记者黄基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