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3月6日电(记者郭立)3月4日,重庆市梁平县464名中老年人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因“太岁黄金酒”涉嫌虚假宣传而被骗的12万多元的退款。梁平工商部门同时发出消费警示:警惕“送健康”“免费送礼品”等系列销售活动。
去年8月24日、25日,四川省南部县人蒲某向重庆梁平县老年群体发放“贵州茅台镇太岁黄金酒品酒会邀请函”。从8月26日开始,他每天早晨在梁平北门影剧院召集老年人,采取免费赠送礼品方式宣传销售“太岁黄金酒”。第一天凡到现场参加活动的群众每人获赠1斤鸡蛋,第二天、第三天,凡排队进场且座位在前两排的人,购买40元木耳即返现金120元,第四天、第五天,凡坐在前两排的、购买100元酒者返现金120元。一些群众为了能购得木耳,通宵排队。
9月2日,蒲某拿出5件“太岁黄金酒”进行销售,售价300元/瓶,凡排队进场且座位在前两排的人,每购1瓶返现金400元。3日至5日,购酒者可获得“国酒茅台系列”字样的购酒凭证,销售者宣称,“太岁黄金酒”有治病功效,购酒者能获得比9月2日更大的惊喜,因此造成数百人争相抢购。5日中午,蒲某等人在梁平某酒楼订席60桌,召集购酒老年人吃饭,并凭“购酒凭证”发送礼品:购买1瓶酒者获赠“太岁黄金酒”3瓶、价值2000元项链1条等奖品,购买2瓶者获赠6瓶酒、1条项链等奖品,另外还送1套刀具。购买2瓶酒的群众要求多送礼品无果,便报警投诉。
经梁平县工商局调查,“太岁黄金酒”批发价仅15元/瓶,所赠项链、观音像也仅值几元钱,该酒并无治疗保健功能。当事人蒲某、刘某采取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以高于成本数倍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太岁黄金酒”,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后,此案被移交公安部门,当事人蒲某、刘某被刑拘。到目前为止,在梁平县工商局登记的购酒总人数496人,共购酒848组(售1瓶送3瓶为一组),已经确认464人、购酒802组,共退消费者购酒价款12.832万元,另有32人因无法联系而暂未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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