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餐饮商标营收26万,被判刑三年四个月”。
这是餐饮行业首个“因侵权商标被判刑”的案例。
离职火锅底料厂厂长假冒“谭鸭血”品牌,生产火锅底料到加盟店里售卖,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不仅把赚的钱全搭进去了,还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这也在告诉大家,未来商标侵权的处罚会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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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餐饮商标被判三年四个月,
餐饮行业现首例商标侵权“刑事”案件!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涉及知名火锅品牌“谭鸭血”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侵权方不仅被判了罚金,还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此结果一出,立即引起了行业热议。
1、前火锅底料厂厂长,假冒“谭鸭血”品牌售卖底料
“谭鸭血”火锅2018年1月诞生于成都,四年开店近千家,目前已有着非常高的行业知名度,是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谭公公司)旗下的火锅品牌。
早在2018年12月,谭公公司就已获得授权,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谭鸭血”,之后,该公司将该商标用于火锅底料、油料包装袋(箱、桶)上。但在2020年8月,工作人员在巡检时发现,天津一家加盟店售卖贴有“谭鸭血”标签的火锅底料,疑似是假冒的。
经调查,售卖“假”底料者曾为成都某火锅底料厂厂长方某,他从厂里离职后自行创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假冒“谭鸭血”品牌,自己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火锅底料等,到多家火锅加盟店里售卖。
2、涉案金额26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020年5月以来,方某将假冒的火锅底料卖到了天津、江苏、上海、河南、安徽等地的“谭鸭血”火锅加盟店,前后卖了263210元。
法院认为,方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20多万,情节特别严重,他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1年11月29日,锦江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据悉,一审判决后,方某不满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3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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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侵权成本越来越高,
此后侵权者或将承担“重罪”!
餐饮业商标侵权案例不胜枚举,小龙坎经历3年上诉才让山寨店下线,川西坝子2年起诉了36家山寨店......商标维权路难走,但许多餐企还是被逼得走上了这条打假、维权之路。 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餐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