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29日电,国务院29日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是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近年来市场规模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加强网络销售监管,“美丽”行业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
当前,我国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企业约7万多家,其中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500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90%以上的企业采用委托方式组织生产,75%以上的产品为委托生产的产品。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从我国化妆品产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国际上有关管理经验,提出了注册人、备案人制度。这将从整体上提升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准入门槛,引导并规范中小型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使其具备与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匹配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风险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能力,促进行业平稳、有序规范发展。
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
条例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产品安全性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将一般清洁类及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的牙膏按照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宣称上述功效的产品,在按照功效评价标准进行人体功效验证后,应当将相关评价依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管理实践上看,牙膏产品有区别于普通化妆品的独特之处,如原料管理、功效宣称、标签管理等。下一步,药监部门将根据牙膏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
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
化妆品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问题,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四次通报停止销售了237个批次的假冒化妆品,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董银卯介绍,条例在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化妆品方面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如要求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明确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 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