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疫情期间频售“高价菜”的大商,今日吐了真言:在河南市场,该公司旗下超市经营的生鲜果蔬铺位为非自营,在货源、质量、价格可控性等方面存在监管风险。当然,那棵70元的白菜、那几份每斤16元的茄子,是忙中出错,已做出十倍赔偿。
1月26日(大年初二),河南接连出现三起“高价菜”事件,引起省内商界、消费者热议。三起事件涉及的店面分别是郑州市大商超市京广路店、开封市三毛未来购物广场店(汉兴路)、新乡市大商新玛特超市(解放大道中段)。需要说明的是,郑州大商、新乡大商虽同样隶属于大商集团,但各自独立经营并无业务交叉。
不过,当三家公司无独有偶的出现了白菜、茄子“高价肇事”,所找到的适配理由也相差不大:上游供货价格上涨、员工手误、门店监管制度未执行到位。
看完三家公司的各自陈述,笔者有了几点好奇:
一问:把白菜价格每斤3.98元误听为6.98元,超市生鲜课员工、价签录入员,是否都是纯新手?
二问:国内商超经营生鲜蔬果毛利润率是40%-70%(不同品类蔬果损耗率而定),通常白菜会归入非易损类。某超市在大年初二为白菜设定100%毛利率,目的是什么?
三问:大型超市的菜价一日多变,如果不是故意为之,那它的供应链系统、价格复核系统出现了什么问题?
“高价菜”肇事被市场监管方重罚后,大商道歉、吐了真言:该公司旗下超市经营的生鲜果蔬铺位为非自营。这是难得的自省。
当前,国内多数强势超市企业有自建生鲜供应链、产地配销体系,可通过长周期订单解决多数生鲜蔬果供价稳定行。而将生鲜摊位转为出租或联营方式经营,主因是超市方自营生鲜老赔钱,不得不转为出租摊位,以求“折中”。但该模式有先天短板,意味着超市方将严重依赖承租方的货源组织、品控能力、定价方式。其自身,仅留了一个所谓的监管权。
试想一下,超市门店一边要收租、完成销售KPI,一边要自查承租人的菜品质量、价格,这种“双重身份”何以让消费者去信任?
在正常周期,超市内生鲜铺位承租人要顾忌周边同业竞争,对单品价格调整有所审慎。但在非正常状态下,承租人受制于自身对上游采购议价能力,以及其利益诉求,就会甩脱某些“平衡”。于是,在大年初二,河南三城、三家超市同日售出高价菜的三重唱,应是租赁模式失控或“暴雷”最直接的表现。
在疫情周期,三家肇事超市暴露出的经营体系、监管体系漏洞直观清晰 ,绝非“一时手误”能甩脱责任。笔者想提醒的是,市场留下的改错机会也许本就不多,还请先行做好诚信经营,莫再挥霍消费者信任。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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