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海市锦天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或“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就新华都本次回购的批准和授权、实质条件、信息披露、资金来源等做了说明。
7月16日,新华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目的、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期限及决议有效期、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及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关于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等涉及本次回购的重要事项予以表决通过。
根据新华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新华都本次回购系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的条件,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1,730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据悉,截至2019年3月30日,新华都总资产为352,849.37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9,939.35万元、流动资产213,416.61万元。
来源:龙商网 赖章平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新华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