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零售业频道5月28日消息,新华都今天发布公告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关闭门店,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的,应当及时披露关闭门店的名称、地址、开业及停业时间、关闭原因、对公司的影响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漳州延安广场超市店,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与腾飞路交汇处,2010年12月24日开业,2019年4月15 日停业,关闭原因为长期经营亏损且经过调整后仍扭亏无望。
大田凤山店,位于大田县凤山中路100号6幢时代广场,2012年6月7日开业,2019年5月16日停业,关闭原因为长期经营亏损且经过调整后仍扭亏无望。
南昌金沙店,位于南昌县金沙大道2268号,2013年12月20日开业,2019年3月31日停业,关闭原因为长期经营亏损且经过调整后仍扭亏无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闭处置上述门店产生的损失金额已确认1,895万元,主要包括业主和租户赔偿损失、装修长摊余额一次性摊销、部分固定资产损失、存货损失、员工补偿支出等。
新华都还表示,关闭处置部分门店有利于减少亏损门店对公司业绩及长期发展的影响,优化门店结构,集中资源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和后期持续健康发展,但对公司当期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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