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辖区公安机关了解到,由于受害商户的具体损失金额尚未统计出来,警方还没有对该起事件正式立案调查。
商户全力恢复经营
9月30日上午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桂中大道阳光100梦之岛百货5楼。只见遭遇打砸的那家影楼已恢复营业,业务人员正在跟顾客洽谈业务,但摄影棚外梳妆台的破碎化妆镜仍未搬走,摄影棚里的大部分物品已经转移,正常拍摄工作受到不小影响。
另外3家受害铺面均未恢复营业。在其中一家少儿艺术培训机构门前,记者看到,地面上的碎玻璃已经清理干净,一个工人正蹲在地上拆除破碎玻璃门留下的地弹簧。这家培训机构的经营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和隔壁的舞蹈培训机构一起花了1800元,请工人前来清理钢化玻璃破碎后留下的满地碎片,一直忙到30日凌晨2时才清理干净。目前清理工作仍在进行,要等到将打砸留下的安全隐患全部排除后,才能通知孩子们来上课。
另一家遭打砸的书法培训机构,打砸留下的满地碎玻璃只是扫作两大堆,并没有清走。几个工人进进出出往外搬东西。该培训机构一老师对记者说,他们已经在附近临时找了一间铺面,以便尽快恢复授课。
警方暂未立案侦查
记者向辖区公安机关了解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民警称,事发后他们已到现场调查,但由于受害商户的损失金额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而且商户们查找装修发票等证据还需要一定时间,所以警方暂时没有正式立案。
李先生告诉记者,经初步估算,他们此次门面被砸,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隔壁舞蹈培训机构的损失就更大了,不但钢化玻璃被砸,而且安保监控系统也遭到破坏,初步估算损失约7万元。
李先生还说,他们现在顾不上查找装修发票等有关损失金额的证据,目前最重要的是尽快恢复营业,将损失降至最低。打砸事件发生后,已有不少学生家长前来询问此事,质疑该培训机构的安全性,甚至提出退费。李先生和老师们正全力以赴恢复秩序,尽量留住原有学生。
部分商户不再追究
一个月前,位于梦之岛百货2楼、3楼的部分留守商户也曾遭遇类似的打砸。记者向辖区公安机关询问调查进展情况。民警告诉记者,事发时,遭遇打砸的商户的确曾报警并向民警反映情况,但后来受害商户主动提出,他们已与梦之岛方面达成退场协议,对被打砸一事不再报案追究。
其后,记者联系上一个月前遭遇打砸的一名经营者,他既没有否认已跟梦之岛达成退场协议,也不愿多谈被打砸一事,只是颇为无奈地说了句:“一言难尽啊!”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海华对记者说,他对梦之岛突然从柳州撤出引发纠纷一事进行了持续关注。曾有一些不愿接受梦之岛《解除合同协议》的经营者向他咨询,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至今还没有人委托他提起诉讼。罗海华表示,商户与梦之岛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至于接连发生的打砸事件,已经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应当交由警方侦破,根据毁坏财物的价值、造成的社会影响等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由行为人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广西新闻网 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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