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间,红旗连锁(002697)发布公告称,6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股东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新”)及四川三新前总经理徐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曹世如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红旗连锁控股股东曹世如于2016年5月10日和2016年6月15日两次合计减持红 旗连锁总股本13%的股票,未在法定限制期限内停止股票买卖,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票数量为10880万股,违反法律规 定减持金额为58208万元。证监会责令曹世如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
另外,四川三新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股东四川三新2016年6月15日一次性受让红旗连锁总股本12.41%的股票,未在法定限制期限内停止股票买卖。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违反法律规定交易的股票数量为10080万股,违反法律规定交易的金额53928万元。对此,证监会责令四川三新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四川三新总经理徐健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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