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大师傅”和“鲍师傅”有关系吗?
3月13日下午,在人民广场的“鲍师傅”糕点门店外,尽管天空飘着小雨,店前依旧门庭若市,必须先取号排队。此外,店铺门口还多出了一条横幅和“致消费者一封信”,均挂在显眼位置。
“鲍师傅”在横幅中称,其在上海除了人民广场店外暂无其他分店,且无加盟或其他合作行为,暂且未开通网络销售。“金典鲍师傅”糕点、“精品鲍师傅”糕点、“鲍大师傅肉松贝贝”等属于山寨鲍师傅糕点的行为,请消费者认清品牌。
“致消费者的一封信”则指上述商家“突出使用 鲍师傅 字样,通过模仿了我公司的商标、产品和图片广告等方式,企图混淆蒙骗消费,从中获得不当利益,致使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让我们共同抵制这种不道德行为”,并透露正宗分店的消息:第二、第三家淮海路店、江苏路店正在积极筹备中。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鲍师傅” 难寻加盟信息,记者在搜索引擎尝试输入了“鲍师傅”“鲍师傅糕点”等关键词信息,只找到一家类似“官网”的网站。其中,相关介绍只有地址、传真、邮编及简单的企业介绍,联系电话一栏显示未知。
律师:“山寨店”涉嫌侵权,正主可取证诉讼
人民广场的“鲍师傅”糕点店发出声明,抵制山寨行为。
针对“鲍大师傅”“金典鲍师傅”等山寨店的行为,上海市国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诗图认为,“鲍师傅”是国家注册在册的商标,且在明显的地方标示了R标,部分店铺的擅用行为已经构成使用近似商标,涉嫌侵权。
“即使把 鲍师傅 和其他类似商标分别来看,也容易使一般购买人产生误认。再者, 鲍师傅 店铺设在人民广场,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的认知度。”向诗图表示,无论是“鲍大师傅”还是其他使用类似商标的店铺,销售的都是与“鲍师傅”相类似的糕点,其做法已然涉嫌侵权。
他建议“鲍师傅”可在公证机关的陪同下,做好其他店铺有关侵权行为的证据固定,而后通过诉讼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澎湃新闻网 陆兵 任天宝)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鲍师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