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质疑超市方三个方面
1 没有基本的清仓甩货宣传
但目前有7家尚未同意解除租赁协议的商户向新文化记者表示,他们并不认可超市的做法。郑先生说,因为租赁合同明年才到期,所以今年采购了大量换季商品。超市突然撤店,商户被迫甩货,造成很大损失。超市没有做最基本的清仓和甩货宣传,完全无视商户的利益,给商户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据估算在3万至22万元不等。
2 与超市所签协议涉嫌欺诈
其次,北京华联超市营业执照上显示,超市与商场的场地租赁协议到2016年12月1日到期,超市在明知租赁协议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仍与联营商户签订长期租赁协议,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因此,北京华联超市提出终止租赁协议,属于超市先违约。商户与超市招商部负责人经过10多天的交涉,未能达成一致。
3 超市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此外,商户武女士表示,近年来北京华联超市管理存在诸多漏洞,影响商户经营。超市在长达5年的经营中,未提供合格的饮用水,导致她所经营的披萨店不得不采购瓶装饮用水或从家里自提自来水来维持食品加工。超市内无手机信号,导致损失了一定的营业额和老客户资源。
商户们要求,希望超市给予至少3个月租金的赔偿。在12月31日前退回保证金。如果商户未找到新店址,则同意商户2017年1月份免费再甩货一个月,并作为过渡期。
律师:商户有权向超市索赔
超市与商户签订的合同是否违约?商户是否应得到赔偿?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庞广彪律师表示,根据租赁合同,超市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因此并不构成违约。但超市撤店给商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市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针对合同期内超市未履行部分的剩余租金和保证金,超市应当退还给商户。
对于该如何计算商户的损失,庞广彪表示,由于超市撤店给商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商户应以装修、前期投入等实际损失为限,向超市进行索赔。
(来源:新文化报 记者:李德庆) 共2页 上一页 [1] [2] 北京华联沈阳五里河超市或15日闭店 商品已撤架 北京华联超市长春赛德广场店将闭店 货柜渐空 成都盐市口北京华联商厦闭店 未来或转型新型商超 北京华联成都盐市口店月底临时闭店 转型为奥特莱斯 南昌农工商超市昨日正式停业 北京华联剩独苗 搜索更多: 北京华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