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积极应诉
就起诉这事,方林富比较执着:不管告到哪里去,就看能不能讨到一个说法。妻子庞清连却希望“息事宁人”,“民告官,告得赢吗?”
8月18日,方林富已经将处罚他的市场监管部门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是50元。他要求撤销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理由有三:认定事实不清;使用法律错误;处罚对象错误。
钱报记者也拿到了一份8月26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发给方林富炒货店的传票:被传唤人是方林富炒货店;传唤事由是开庭;应到时间是11月2日14点10分。西湖区人民法院也证实了上述情况。
方林富不觉得求助法院不妥,同时他也在多个场所看到了更多的“最”字而没有受到处罚,如“中国最美的湖”、 “中国**第一村”……“我并没有侵害到社会、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凭什么我要承担那么高的罚款?”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章一民局长说,此前对方林富炒货店的处罚是建立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之上的,也是严格按照“广告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被处罚人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议,当然也可以通过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他说,方林富炒货店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尊重并支持这种权利。他说他们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组织应诉。
罚,或者不罚,静待法院的判决。
钱江晚报 记者 鲍亚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方林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