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4年末,来伊份2178家直营门店中除1家为公司自有房产、11家为与商场超市合作经营外,其余2166家门店均为租赁经营。来伊份称,由于租赁门店具有更大灵活性,休闲食品连锁经营行业公司普遍采用租赁门店方式拓展营销网络。
招股书披露,近年来随着通货膨胀,全国各大区域的门店租金上涨过快,租赁成本呈上升态势。来伊份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门店租赁费总额分别为29068.69万元、28104.60万元和28262.3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4%、10.22%和9.89%。记者辗转查阅早前的财务数据发现,来伊份报告期内的门店租赁费占营收比明显高于报告期前。数据显示,来伊份2009年、2010年、2011年的门店租赁费总额分别为8221.84万元、13693.79万元和21605.7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8%、7.63%、8.58%。
为此,来伊份重点揭示了“门店租金提高、人力成本上升及新开门店选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招股书称,公司现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通常为3年,在此期间将锁定租金价格,但公司在未来仍将面临营业场所租金提高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降。招股书还披露,报告期内发生了涉及租赁的多起关联交易,来伊份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租赁给公司的门店租金占公司全部租赁门店租金的比例分别为1.02%、1.17%和1.44%。
此外,来伊份还存在部分门店租赁手续有瑕疵的风险,截至2014年末,公司159处直营门店存在租赁关系瑕疵或合同过期、租赁期限不固定等问题。
涉租诉讼屡有发生信息披露或存瑕疵
记者注意到,来伊份在披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时,仅披露了上海来伊份与上海福腾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一起货款纠纷案件。招股书称,除该起诉讼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而记者检索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从2012年至今,来伊份及控股子公司因租赁纠纷而引起的诉讼案件屡有发生。
如2012年10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谢水琴、叶传国与方美玲、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3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四川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与成蜀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1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苏州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与朱永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5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伟育诉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2016年3月,射阳县第二日用杂品公司与江苏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射阳朝阳路店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等。
据不完全统计,来伊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涉租诉讼案件遍及上海、江苏、浙江、四川、山东、安徽等多个省份,至少在20起以上,其中有来伊份作为原告的案件,也有来伊份被告上法庭的案件。此类案件中,有来伊份胜诉的案件,也有败诉的案件。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清博士分析指出,由于来伊份涉及租赁诉讼案件较多,无论这些案件的诉讼结果如何,来伊份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其招股书中重点披露这方面的案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间、诉讼主体、诉讼事由、诉讼进展及结果等,同时应对租赁诉讼案件较多的深层次原因、潜在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全面阐释说明,并在招股书中予以详尽披露,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经济参考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来伊份食品质量存“定时炸弹”隐患 盈利能力存疑 来伊份在罗森设了个专架 会讨年轻人喜欢吗? 在来伊份购近万元零食被发现掺临过期食品 退货遭拒 来伊份总裁现场解密“小品类、大作为”的赢销之道 来伊份预披露更新 拟登陆上交所 搜索更多: 来伊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