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7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6,709万元收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华土石方有限公司、湛江市中物建工程有限公司及香港逸涛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太古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博澳鸿基集团有限公司、韩庆云及韩明勇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
公告称,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已经2016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交易公司为持有100%权益子公司富利腾承担的责任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财经日报)
阳光城闽系式扩张困局 利润下滑 负债高企 阳光城落子广东佛山 1.08亿竞得大沥镇地块 阳光城布局产业地产 高负债下多元化之考 阳光城被指私改规划 公共绿地变身别墅庭院 阳光城8.9亿收购厦门两宗地块50%股权 力推2+X战略 搜索更多: 阳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