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和“宝银系”的股权之争有了新进展。
7月5日,新华百货发布公告,在今年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修改定增方案投票中,被认定为关联方而投票未作数的“宝银系”(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将新华百货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公司2月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全部议案,并请求赔偿2000万元。
“宝银系”因此事与新华百货对簿公堂已近半年,一审宁夏高院今年6月曾驳回“宝银系”的诉讼请求,但后者不服判决,目前上诉事项仍在受理阶段。上海宝银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在和记者谈起诉讼缘由时,认为是“剥夺了投票权”。随后,记者多次联系新华百货,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在持续的股权争夺和诉讼中,新华百货的定增方案已“流产”。新华百货亦在公告中承认“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股权争夺已持续1年
这场诉讼的起因是定增预案的调整,核心则是“宝银系”和新华百货之间的股权争夺。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由于在2015年4月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被称为“宝银系”。而“宝银系”和物美控股均为新华百货的股东。
2015年5月,新华百货发布定增预案,定增完成后,控股股东物美控股将认购5103万股,持股比例将由当时的26.91%增至39.59%,仍保持控股地位;而“宝银系”仅认购560万股。按照上述定增方案,公司的控制权并不会发生变化。
来自Choice金融终端的数据显示,从2015年7月开始,“宝银系”股东实控人崔军在随后5个月6次举牌新华百货,持股比例也从15.08%幅增至32%,一跃成为新华百货的第一大股东。
由于“宝银系”的增持行动,新华百货的股权分布结构发生了变化。按照2016年2月新华百货对定增调整给出的解释,如果仍按照公司已申报的定增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定增方案调整后,新华百货降低了发行的股数,并宣布将由物美控股全额认购。最终,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新华百货提出的调整定增方案。按此方案,物美控股将重回第一大股东的位置;而“宝银系”当时被认定为关联方,投票未作数。 共2页 [1] [2] 下一页 新华百货股权之争升级为诉讼战 非公开发行蒙阴影 新华百货股权争端再起 新华百货股权争端再起 对阵场所董事会到法院 新华百货股权之争暂落幕 物美系重夺控股权 新华百货股东大会否决崔军13项议案 搜索更多: 新华百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