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药集团诉加多宝集团商标侵权案。这一诉讼因广药主张加多宝赔偿金额高达29.30亿元而广受关注。
双方商标及包装等纠纷已持续数年。这一次是2014年5月7日,广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同时加多宝在全国六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2015年2月,广药集团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租用“王老吉”商标。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广药与加多宝就“王老吉”商标问题产生诸多争议。2012年,“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被判广药集团收回。此后,双方围绕商标侵权、包装、广告语等爆发多达十余次诉讼。
对于本次案件,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腾讯财经表示,有书面证明、商业往来函件可以证明,加多宝的商标租赁行为,已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侵权之说不合法、不合理;29亿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除了巨额索赔案,双方在多地区还有多个诉讼进行中。
早在2013年5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广药与加多宝互诉红罐包装装潢侵权纠纷一案,被外界视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3日,广东高院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权属于广药集团。加多宝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红罐案”。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加多宝当庭提起上诉。2014年7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归属案。
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就广药集团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胜诉扳回一局。
对于早前不太有利的诉讼结果,冯志敏表示,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审阶段,部分仍处于再审申请阶段,(广药)所谓官司连胜、高额赔偿等说法,都只是一方说辞;对于加多宝而言,官司的输赢在纸面,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更为重要。
腾讯财经讯(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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