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指出,6月6日,公司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30亿元,票面利率为3.88%。
6月3日,万达商业宣布,公司将于6月7日起发行2016年第四期公司债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据了解,此前万达商业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其中,万达2016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万达商业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另外,据此前报道,大连万达已于5月24日完成发行2016年前三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最终发行规模50亿元,票面利率为3.20%;第二期最终发行规模80亿元,票面利率3.95%;第三期最终发行规模50亿元,票面利率为3.95%。(观点地产 付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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