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于6月7日起发行2016年第四期公司债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据了解,此前万达商业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其中,本次公司债券(第四期)将于6月7日起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票面金额为100元/张,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大连万达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据公告显示,本期债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另外,据此前报道,大连万达已于5月24日完成发行2016年前三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最终发行规模50亿元,票面利率为3.20%;第二期最终发行规模80亿元,票面利率3.95%;第三期最终发行规模50亿元,票面利率为3.95%。(观点地产 夏志诚)
花旗:万达商业完成私有化的阻力相对较高 万达商业私有化继续推进 回购价提高10%为52.8港元 万达商业孤注一掷回A股 要约收购价上浮 意在私有化成功 万达商业拟较IPO溢价10%私有化 王健林坚持退H股回A股 万达商业将港股退市 王健林称不为私有化出一分钱 搜索更多: 万达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