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获悉,沃尔玛即将在各地门店推行综合工时制改革。经沃尔玛大连奥林匹克3407店运营部门员工确认,这一改革方案已经在沃尔玛中层通过,将于5月23日在员工大会上正式宣布,已经确认同步开会的门店包括奥林匹克3407店、周水子2141店和华南3414店。
据内部人士透露,沃尔玛此前已经尝试过推行综合工时制,但因为一线员工反对,计划一度搁浅,今年沃尔玛重新将此项改革提上日程。
所谓“综合工时制”,是与我们平常所执行的“标准工时制”不同的薪酬算法。记者委托陕西合天律师事务所查实相关法律条文得知:我国劳动法共规定三种工时计算标准,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区别在于,标准工时制以“天”为计算单位,而综合工时制以“周、月、年”为计算单位。也就是说,标准工时制是按照社会上最常见的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来计算员工的工作量。而综合工时制是在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总量下,灵活分配每天的工作时间,工作长度。
尽管从法律层面,综合工时制有法律依据。但沃尔玛一线员担心,推行综合工时制改革会损害其利益。
举例来说,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每月的薪水标准为基本工资1300元、勤工奖200元、年度调整60元,共计1560元。改为综合工时制后,薪水计算方式将改为每月正常排班174小时,每小时8.97元,加上每小时0.75元的餐补,共计1691元。表面上看,改为综合工时制之后的员工薪水增加了,但实际上这也增加了员工工作安排的不确定性。
沃尔玛内部员工质疑,“原本每天工作8小时大家都很适应,改为综合工时制之后,如果管理层要求今天上12个小时,明天上4个小时,我们签了字的是不是也不能反对,这种制度对我们来说存在极强的不确定性,店里小时工的今天很有可能就成为我们的明天。”而沃尔玛只要保证每周每名员工的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就依然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而且,员工改签综合工时制之后,一旦出现请假、离职等情况,我们很有可能损失按照’标准工时制’可得的薪水,甚至空手离开。”一位沃尔玛大连奥林匹克店李姓员工向记者透露出员工们的担忧。
据内部人士透露,沃尔玛此前已经尝试过推行综合工时制,但因为一线员工反对,计划一度搁浅。今年沃尔玛重新将此项改革提上日程。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状况,沃尔玛一改聚集全体员工的集会方式,将员工分为四部分,在周一、周二分批次开会。据沃尔玛内部员工反映,绝大多数员工并不认可工时制改革,他们认为,“沃尔玛此举意图避免公司损失,但损害员工利益,即使合法也未必合理。”
就拿已经确定会在23日开会宣布改革的大连奥林匹克3407门店来说,它的物业归属于大连友谊集团,大连友谊和沃尔玛仅仅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如今已经执行了一年。沃尔玛的员工担心,“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沃尔玛一旦在合同期满之后闭店,改签综合工时制的员工将拿不到“N+1”个月的失业薪水补偿。”
这一推测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沃尔玛运营部门员工和大连友谊集团的沟通得知,在这一商圈内,恒隆大厦,新玛特等大型商超百货业态聚集,沃尔玛并不具有竞争优势,基本不会续签租赁合同。这对于因为工时制改革而人心惶惶的员工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他们认为,一旦签字,他们的工作很有可能处于朝不保夕的状态。
沃尔玛此次工时制改革,受到了一线员工对于其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的质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要改变工时制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因此,沃尔玛此次改革合法性的关键在于,是否得到了劳动部门的批准。
不过,亦有观点认为沃尔玛此举符合当前企业之经营现状。“这种综合工时制也是一种常态化的企业用工制度,奖勤罚懒,优胜劣汰……我个人基本持支持的立场。但不知道从更长远的角度应该做怎样的解读?”一位已经离任的沃尔玛高管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向沃尔玛相关负责人求证,截止记者发布本文前,没有收到沃尔玛的正式回应。(来源:《第三只眼看零售》 张思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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