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嵩山路店放置的“公告”牌 河南商报记者 唐韬/摄
2016年4月14日,郑州嵩山路千盛生活广场门口,被放置了多块“通告”牌。
通告称,大商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物业方宣布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要求大商停止使用和归还该物业并商谈善后事宜,否则将不再提供水电服务。
兰德置业宣布解除合同 可能停水停电
4月14日,郑州市嵩山路上的千盛生活广场(又称大商超市,以下简称大商嵩山路店)与往常相比,有些异样。
店门前的广场上,20多位老人和妇女围坐在一起聊天。其附近的栏杆旁及大商店门口,立着几块牌子,分别是写给大商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停止水电服务的通告》(简称《通告》)和写给该店商户的“公告”。
《通告》的落款人,署名为河南兰德置业有限公司和齐礼阎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第三和第五村民组)。一位老人介绍,他们正是齐礼阎的村民。
《通告》称,自2009年6月24日起,大商方面与兰德置业先后签订多个协议后,并未依约履行合同,多次延迟付款,特别是2015年第四季度的租金及相关费用逾期支付已超过3个月,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并称,兰德置业于2016年3月16日已以公证送达的方式,向大商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递交了解除合同的函。
兰德公司认为,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自该函送达之日起解除,所以要求大商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委托专人与之接洽,商谈“善后事宜”。若“置之不理”,兰德公司将“不再向大商千盛生活广场嵩山路店提供水电服务”。
【业主说】 大商嵩山路店拖欠房租300多万元
14日,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了河南兰德置业有限公司的关铁丁先生。
据关铁丁介绍,目前大商嵩山路店经营所使用的物业,属于齐礼阎的村民所有,当初是由兰德置业开发的,该物业由兰德置业代为经营。
关铁丁介绍,相关物业总共有29607平方米,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20年,根据与大商方面的租赁合同及之后的几个相关补充协议,大商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应该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并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份的10日之前支付,若逾期,则须支付滞纳金。如果逾期超过三个月,则达到合同解除条件。 共2页 [1] [2] 下一页 大商超市在河南开出13店 新年继续扩张 开封开元广场将开业 大商超市、苏宁等进驻 2010年新开5店 河南大商超市驶上快车道 大商超市挺进焦作 一日连开两家店 大商超市进驻中部商圈 开精品超市 搜索更多: 大商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