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虚假陈述”;两月前曾被实名举报,公司因信披违规遭警示;目前公司正值“脱帽”敏感期
新京报讯 2月份刚刚收到证监部门“警示函”的上市公司酒鬼酒,再次面临实名举报。3月31日下午,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被告人之一的家属告知新京报记者,已搜集和整理好相关举报材料,将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上市公司酒鬼酒“虚假陈述”,“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
此前已被举报并遭证监会“警示”
这将是进入2016年以来,酒鬼酒因同一事由第二次被实名举报至证监会。
此前的1月28日,“亿元资金失踪案”一名被告人某家属已向证监会举报酒鬼酒“挪用银行贷款发放高利贷”,并同时举报至中纪委。此后,证监会曾回复该家属称“该案已属司法范畴”。
2016年2月24日,酒鬼酒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认为酒鬼酒因“发现亿元资金失踪”后拖延了18天才对外披露消息,认定存在信披违规行为,故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
3月31日下午,实施此“二次举报”的被告人家属向记者表示,之所以向证监会举报公司,是认为“警示函”这一处罚结果太轻。“跟之前别人的举报相比,这次我们的举报包含了新的证据”,“材料正在递交过程中”。
案件被告要求公司“回答疑点”
根据前述被告人律师的介绍,目前举报材料涉及的内容包括指控上市公司酒鬼酒涉嫌虚假陈述,以及“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
今年1月20日,曾在两年前轰动一时的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被判获刑。判决书显示,寿满江、方振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金融凭证的手段,骗取酒鬼酒供销公司存入农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存款,其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6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到5年不等的徒刑。6被告人不服并上诉。
几名被告人均认为,“亿元资金失踪案”实质上属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酒鬼酒在这起事关1亿多元的“借贷交易”中是知情者和放贷方,并从中获取了巨额利息。“而案发后酒鬼酒逃避责任,变身受害者,案件的性质由借贷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资金中介方和用款方以诈骗罪被一审宣判。”
“不光是信披延迟的情况,酒鬼酒作为一家湖南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将一个亿资金存到杭州一家小支行?又为何能获得高额利息收入,公司从未充分对此进行披露。”前述律师称,“我们认为酒鬼酒有义务对我们案件被告人、包括所有投资者解答这些疑问,截至目前未予披露,是否属于重大遗漏、隐瞒甚至虚假陈述,请求证监部门进一步调查。” 共2页 [1] [2] 下一页 中粮铁腕护价 酒鬼酒经销商难买账 中粮集团全面接手酒鬼酒 或成资产整合平台 中粮掌舵酒鬼酒前途未卜 酒鬼酒亿元失踪案宣判 被告律师称该案疑点重重 酒企运作思路浮出 酒鬼酒失踪存款揭行业隐疾 搜索更多: 酒鬼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