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的调查取证,1月20日,法院最终将“酒鬼酒巨额资金失踪案”一审敲槌。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一审已宣判,《华夏时报》记者从多处获悉,6名被告当庭均表示不服要上诉。除此之外,围绕该案件仍有很多疑问。银行及挪用资金方获刑后,为何酒鬼酒内部“默契”配合的相关人员却相安无事?
资金怎样被移走?
时隔两年,曾轰动一时的“酒鬼酒蹊跷的巨额资金失踪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寿满江、罗光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采取伪造金融凭证的手段,骗取酒鬼酒供销公司存入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存款。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而寿满江等6人也不是酒鬼酒的财务人员,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轻而易举地将酒鬼酒存在银行的资金挪走?而这一切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资料显示,2013年11月,罗光与寿满江等人向酒鬼酒购买900万的高价酒,同时寿满江要求酒鬼酒供销公司在指定银行存入1亿元,并做出存款1年内不查询、不提前取款、不开通短信等内容的“六不承诺”。
之所以能够签订这份协议,与被告人罗光(南京金亚樽酒业公司法人)在退休前是南京烟酒公司的高层角色有关,他与酒鬼酒供销公司非常熟悉,而在酒鬼酒案件中扮演的是资金掮客的角色。
或许是上述关系的原因,当年11月29日,酒鬼酒供销公司以成立华东销售分公司为由,在罗光、唐红星等人的陪同下到华丰路支行开户。而在12月5日,依照审慎管理要求,银行要求进一步确认酒鬼酒供销公司授权的真实性时,酒鬼酒供销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心国当面签字确认,但当时夏心国称公章不在公司,日后会派人到杭州补盖。
其间,罗光与寿满江、陈沛铭等人与酒鬼酒供销公司财务高层商量1亿资金的具体运作模式,并明确告知要动用这笔资金,寿满江等人提出委托理财、不提供凭证或提供假凭证等建议,酒鬼酒财务人员坚持表示要真凭证,后双方商定以活期方式将1亿资金存到杭州。
因为酒鬼酒是上市公司,理财需要公示,因此商定将1亿元存款由定期改为活期,同时再加付定活存款一年利息差290万元,双方并因此修改了原协议。
此后,寿满江等人开始资金运作。在3天时间,寿满江等人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将1亿元资金化整为零,分79笔转入其在华丰路支行开立的账户。
最有意思的是,酒鬼酒供销公司在2014年1月6日收到银行的对账单,发现亿元资金被转走后,不是第一时间向银行查询或报案,而是专程派人到杭州与罗光、寿满江等人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密切联系,要求尽快还款。然而,得到的回复是,“根本转不回来了,迅速被投向急需用钱的项目上了”。
此后,因寿满江等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在双方多次商谈无果后,2014年1月10日,酒鬼酒以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拖延了18天以后向公众发布“资金被盗”公告,后随着公安机关侦查的深入,酒鬼酒公司再次发布公告修正为诈骗。 共2页 [1] [2] 下一页 酒鬼酒被曝知晓1亿非阳光操作 或默许资金被转走 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宣判 被告家属举报公司高管 酒鬼酒高层大换血 中粮遇整合难题 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六人获刑 酒鬼酒高层大变动 中粮系高管全面接管运营 搜索更多: 酒鬼酒 |